3月11日,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表决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这是党和国家政治生活中的大事,也是我们每一个人的大事。为认真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努力增强广大干部群众宪法意识,5月25日,民防办在全办组织开展了宪法学习宣传教育活动,以进一步推动全体人员尊崇宪法、学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运用宪法。
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既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也是党和人民意志的集中体现,具有最高法律地位、法律权威和法律效力。1982年全面修改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是我国的现行宪法。现行宪法颁布实施30多年来,全国人大先后于1988年、1993年、1999年和2004年以宪法修正案的方式,对现行宪法的个别条款和部分内容作出修改,使我国宪法在保持稳定性和权威性的基础上,不断完善发展,彰显时代品格。
授课中强调此次《宪法》修改:是时代大势所趋—— 宪法只有不断适应新形势、吸纳新经验、确认新成果、作出新规范,才具有持久生命力;是事业发展所需——坚持依法治国首先要坚持依宪治国,坚持依法执政首先要坚持依宪执政,完善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必然要求;是党心民心所向——本次修宪是一次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重大创新,充分体现了人民当家作主这一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本质属性,反映了党和人民共同意愿。
通过学习,全体人员深刻认识到,宪法的修改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和深远历史意义,纷纷表示:要把宪法的学习宣传同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同“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和“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同全市“大调研”活动等相结合,把宪法学习宣传教育活动推向深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