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浦东新区民政局为潍坊新村街道潍坊一村居委会颁发了全区首张居委会特别法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该证书从法律上明确了居、村委会的法人主体地位。
居、村委会是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原来持有国家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组织机构代码证》。从2015年起,国务院推行“三证合一”工作,即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合并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居、村委会组织机构代码证到期以后,就面临“无证可用”的问题。
2017年10月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明确了居、村委会具有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特别法人资格,为解决居、村委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问题提供了法律依据。新区民政局相关负责人表示,拥有了“特别法人身份证”后,居、村委会可依法开展履行职能所需要的民事活动,能够更好、更顺畅地为群众办好公益事业、提供社区服务。对此,拿到首张代码证的潍坊一村居委会主任袁玮十分高兴,因为以后居委会敲章就具备了法律效力。如居委会为回沪知青异地养老金申领开具证明,以往这个证明还需要到上级部门继续盖章,取得“特别法人”资格后,就可以省却继续盖章的流程,方便居民。同时,居委会具备“特别法人”资格之后,就可以与社会组织直接沟通,引入相应的服务。袁玮表示,潍坊一村居委会已经在与相关社会组织接洽,亟待解决的社区为老服务、小区环境问题有望取得突破。
据悉,根据民政部、上海市民政局关于居、村委会特别法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赋码工作的总体部署,浦东新区民政局积极开展862个居委会、365个村委会信息采集和核对,浦东新区所有居、村委会证书颁发工作,将于近期完成。
同时,颁证工作也是浦东新区民政局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勇当时代排头兵、先行者”大调研的重要活动之一,结合今年居、村委会换届选举和居、村委会特别法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颁发工作,浦东新区民政局积极为居村服务,颁证的同时更是主动上门听取意见,了解居、村委会工作中碰到的难题,把握工作中存在的短板和不足,确保决策更加科学、工作更有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