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邢蓓琳)11月26日上午,区人大常委会召开第四十五次主任会议。区人大常委会主任李葳萍主持会议,副主任叶坚华、宋震、冯璐、段文龙、吴丽萍、杨志健、江天熙、严俊瑛、曾晓颖出席会议。副区长李震列席会议。
会议听取了区政府关于“无违建创建先进居村(街镇)”工作情况的汇报。会议认为,我区将创建工作作为加强城市精细化管理的着力点,积极探索有效工作方法,切实把创建工作具体化、规范化、制度化,推动了“无违建创建先进居村(街镇)”工作的落实落地。无违建先进居村(街镇)创建是深化“美丽家园”和“美丽街区”建设,加强城区精细化管理,提升城区品质的重要抓手,区政府及其相关职能部门要进一步齐心协力、攻坚克难,以创建工作为契机,不断强化法治、精治、共治的理念,推动工作由依法整治到常态、长效管理转变,努力实现创建工作的规范化、精细化、常态化。要坚持问题导向,加强条块联动,共同啃下拆违“硬骨头”。在整治工作的同时要同步考虑周边居民的生活配套问题,为居民生活提供更多便利,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对城区环境和居住品质的更高要求。
会议听取了区人大法制委关于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情况的汇报。会议指出,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是宪法和监督法赋予人大常委会的一项重要监督职权,是人大常委会开展法律监督的重要手段。区人大常委会将积极落实中央、全国人大和市人大的部署要求,认真履行法定职责,进一步健全由法制委牵头,其他专委会和工委协同配合的备案审查工作机制,不断完善备案审查工作程序,加强与区政府有关部门的对接和联动。区人大法制委要加强自身建设,进一步提升备案审查工作能力,推动备案审查工作取得实效。
会议讨论通过了《静安区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关于区第一届人大代表补选工作的决定》,决定进行区一届人大代表补选工作。本次代表补选涉及全区2个街道3个选区,计划补选代表3名。选举日为12月19日。
会议还就召开区第一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的有关事项进行了讨论。决定于11月28日下午召开区第一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七次会议,会议建议议程是:1.听取和审议区政府关于调整2018年财政预算的报告;2.书面审议区政府有关重大事项的报告;3.讨论关于召开区一届人大六次会议的有关事项;4.审议有关人事任免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