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开展上海市家庭教育示范校评估工作的通知》(沪教委德【2017】15号文)及“关于开展2018年上海市家庭教育示范校评估工作的通知”关于开展上海市家庭教育示范校评估工作的要求,经学校自荐、专家集中评审,现拟推荐下列学校申报“上海市家庭教育示范校”:
卢湾高级中学
向明初级中学
光明初级中学
黄浦区卢湾一中心小学
黄浦区北京东路小学
上师大卢湾实验小学
思南路幼儿园
奥林幼儿园
(排名不分先后)
公示期自即日起5个工作日。若有异议可向区教育局体卫艺科科反映。联系电话:33134800转21552。
黄浦区教育局
二〇一八年四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