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部出入境八项措施之二
2018-3-15 0:00:00发布80次查看
第二项:省内居民可在全省范围内自助办理往来港澳台旅游签注
措施内容:省内居民可在全省范围内自助办理往来港澳台旅游签注。申请人(登记备案的国家工作人员、现役军人除外)持本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安出入境管理机构签发的电子往来港澳通行证、电子往来台湾通行证,可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内任一往来港澳台签注自助设备办理往来港澳台旅游签注(开通个人旅游城市的非本市户籍居民申请个人旅游签注须持有居住证)。
上海:各区本市户籍居民自上海推出自助办理签注服务时,即已享受全市范围内办理往来港澳台旅游签注(登记备案的国家工作人员、现役军人除外)。
嘉定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