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窃贼与失主同名同姓,还“自投罗网”?作案当日就被抓!

2018-3-10 5:12:45发布75次查看

  近日,崇明警方快速破获了一起盗窃电动自行车案件,巧合的是,窃贼与失主同名同姓,且在其作案后,竟然大摇大摆走进派出所向民警报警求助,然而,不巧的是,窃贼窃得电动自行车后当天便被警方找到!
3月4日上午,家住崇明新河镇的范先生向公安新河派出所报案称:自己停放在村口一人家门口的一辆刚买的电动自行车被盗,随后在不远处发现了一男子骑着自己电动自行车准备离去,于是便立即奋力追赶,但最终被其逃之夭夭、没能追上。
接到报案后,警方立即开展侦查,以被害人描述的犯罪嫌疑人逃跑路线为线索,开展走访排摸。正当民警在辖区开展侦查的过程中,派出所窗口却带来一个惊奇的好消息!
当日下午,派出所接待窗口走进一名男子,声称其由于和家人产生口角和纠纷,来派出所请求民警帮忙解决。接待民警发觉,该男子的衣着长相和上午受害人描述的盗窃电动自行车的嫌疑男子相貌极为相似,于是立即控制了该嫌疑人,落网后,该男子对其上午盗窃电动自行车的犯罪行为供认不讳。
原来,犯罪嫌疑人于案发当日上午,独自一人在一村民家门口“闲逛”,看见一辆红色电动自行车钥匙未拔停放在路边,一看四下无人,便将电动自行车盗窃后驾驶离开,不曾想,刚刚发动电动自行车,便听到后边有人追了上来,于是骑上车子夺路而逃,最终摆脱了追赶。回家后,因琐事和家人吵了起来,便于下午和家人一起到派出所求助解决,衣服也没来得及还,本以为派出所民警没那么快盯上自己,不曾想,自己一出现在派出所便被民警认出并控制。警方随后根据犯罪嫌疑人的描述,在其楼下找到了盗窃的电动自行车。而让民警感到巧合的是,该盗窃犯罪嫌疑人范某竟然和受害人范某同名同姓。
【警方提示】:当前,电动自行车使用量较大,很容易被窃贼盯上,加之市民朋友安全防范意识不强,往往将电动自行车随意停放,或是忘记落锁,或是忘拔钥匙,给窃贼留下了可乘之机,不法人员在利益的诱惑驱使下,往往铤而走险,导致了盗窃电动自行车案件的发生。警方在严厉打击此类犯罪的同时,提醒市民骑乘电动自行车的市民,注意提高安全防范意识,莫因一时疏忽造成不必要的损失,一旦发现可疑人员,及时拨打报警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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