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响应落实嘉府办发[2017]10号关于《上海市嘉定区空气重污染专项应急工作方案》的通知,2月1日至9日,支队组织开展对我区11家实施重污染应急管控iii级响应措施的企业和15家废气信访集中企业进行执法检查。重点核查上述企业涉及的涂料生产、涂装等产污工序是否合理安排生产计划,采取限产、限污、停产等措施,是否确保污染治理设施高效运行,减少污染物排放。
此次检查共分为3个小组,出动13批次,45人次,检查企业27户次。从检查情况看,企业配合实施重污染应急管控措施,配套的大气治理设施均在运转。检查发现27家涉气企业中,20家生产正常;7家处于停产状态;5家存在环境管理问题,其中,3家部分废气未进行密闭,1家冷却水未设置围堰,1家雨水道有排水迹象,现场进行采样;1家存在废气无组织排放的环境违法行为,已立案查处。支队对存在环境管理问题的企业开具监察意见书,责其立即整改;对1家雨水道存在排水情况的企业将依据监测数据再作进一步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