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中“老炮”放不得 早日上交除隐患
2018-1-25 0:00:00发布73次查看
2018年是《上海市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修订实施后的第三年。为了确保《条例》 禁售、禁放规定继续得以严格执行,自12月中旬以来,长宁公安分局一方面加大执法力度,对非法运输、储存、燃放烟花爆竹的各个环节,以及在网上网下销售烟花爆竹的违法犯罪行为继续严查严打。另一方面,派出所通过形式多样的宣传手段积极配合做好烟花爆竹管控宣传工作,民警们进社区挂横幅、贴海报、发传单,并挨家挨户地上门签订承诺书,在一系列的宣传工作下,不少居民对家中存放的“老炮”重新进行清理,并主动上交了前几年的烟花爆竹存货。
经过派出所社区民警、居委干部、平安志愿者连续开展的宣传教育,1月19日,居民刘某主动上交了家中的大量烟花爆竹存货。
原来,家住长宁支路的居民刘某2015年时曾大量购买过烟花爆竹,本打算自家过年时以及弟弟新店开业庆祝之用,还盘算着要是有剩下的,就做做小生意卖给邻居街坊。可是,上海市开始实施严格的“禁燃令”。那么多的鞭炮如何处理是好,刘某一时没了主意。想着避开“风头”后说不定能找机会放掉,刘某就把这些闲置在家的鞭炮藏在了卧室的床底下。但刘某没想到是,“禁燃禁放”工作已是开展到了第三个年头,力度非但没有减弱,反而愈加严格。民警每年都要上门发传单、签订承诺书,呼吁居民群众遵法守法。看着社区里的横幅、电子显示屏上的标语,反复从新闻中获悉警方打击、查处、宣传工作案例,再看看床底下堆了两年多的“陈年老炮”,刘某动了把存货上交派出所的念头。
过好元旦,刘某尝试着向社区民警和居委干部“打探口风”,问上交烟花爆竹会不会有什么后果。这么一来,社区民警有了警觉,再次上门对刘某进行劝说教育:“家中若有烟花爆竹,一定要及时上交,千万不能有侥幸心理啊!”。最终,经过一番思想斗争,刘某将藏在卧室床底的烟花爆竹堆上“黄鱼车”,主动推到了华阳路派出所的临时收缴点。
经民警清点,刘某上交的存货共有大地红4000/响80个、2000/响64个、5000响/5包,烟花3个。由于刘某上交的烟花爆竹数量较大,一直存放在家中足够形成消防安全隐患,派出所对他进行了严肃的批评教育。刘某也充分认识到自己怀抱侥幸心理,把烟花爆竹放在家里的危害性,态度诚恳地承认了错误。
市民群众对本市烟花爆竹安全管控工作相当的理解和支持,不少市民还能主动参与到“禁燃禁放”的宣传中去。家中还有“陈年老炮”的居民朋友,切勿怀有“思想负担”,尽早地将家中存放的烟花爆竹上交到指定收缴点,减少消防安全隐患。希望通过大家的共同努力,实现“移风易俗”,用更为绿色、环保的方式迎接欢乐祥和的新春佳节。
长宁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