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建设具有全球影响力的科技创新中心重大布局和政策体系已初步确立,但依然面临着创新创业动力和能力不足,转方式、调结构、促创新的任务繁重的问题。要实现科创中心建设的宏伟目标,上海需要补足更多的创新短板。
吸引海内外科创资源配置
国际影响力,意味着参与全球竞争,这就需要上海吸引海内外企业来配置科技创新资源。在对标美国税改法案、法国研发税收补偿政策、深圳促进科技创新62条措施、成都产业新政50条中的人才住房保障措施、南京人才安居政策等科创资源配置手段之后,袁欣代表认为,应该集各家之长,打造上海的优势政策。
对标美国税改法案,袁欣建议,要积极发挥上海先发优势,争取对跨国公司在上海的研发机构进一步进行税收减免,促进跨国公司全球研发能力转移到上海,在财税方面增强上海对外资设立全球研发中心的吸引力。可以考虑在高新企业所得税优惠期结束后,对承担全球研发任务比例超过50%的跨国公司上海研发中心继续执行所得税优惠。在总体参照国家规定的150%—175%的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的前提下,争取对部分在上海设立全球研发中心的跨国公司试点175%的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
对标深圳对重大科技项目的财政补贴力度,以及注重吸引龙头企业和龙头机构引入核心技术、布局核心研发团队,袁欣建议,上海应适度加大引进重大科技项目的政策力度,更好地争取更多的重大科研项目、大科学装置和重大科技基础设施落户上海。要增大项目单位使用财政科技资助资金的自主权,在实现对项目资助资金精准监管的前提下,减少限制和干预,重视结果导向。
关于人才引进,袁欣建议,可以借鉴法国经验,对企业聘用高端人才2年内产生的研发费用按照200%计入企业研发费用,加大高端人才的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的力度;也可积极评估成都、南京等地的人才安居政策,考虑建立上海高端人才住房保障制度。
提升科技中介精准服务能力
社会服务体系不健全,难以满足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的需求;缺乏从实验室科技成果到产业化技术的中试平台,为民营科技企业提供产业共性技术的新型科研机构仍显不足;科技中介服务业缺乏战略规划,推动科技中介服务机构发展的扶持政策不完善,科技中介服务机构之间共享合作与协同创新的机制仍不健全……目前,虽然上海市级层面和许多有实力的科研院所都建立了规模不等的科技成果转化中介机构,但高端业务供给不足,服务的碎片化现象严重,创新要素的聚合能力较差。
对此,市工商联在提案中提出,着力提升中介机构的精准服务能力,完善科技成果转化完整链条的中介服务体系建设。要大力发展面向中小科技企业发明专利转化的研发服务业、技术转移服务业、产业共性技术及咨询服务等,重点发展为科技型民营企业创新与发展提供相关市场分析研究、技术预测、风险评估等。要联合各方社会资本探索创新产业系统运营管理的新模式,积极引导和发挥行业协会和自治组织的作用,全力打造完整的科技成果转化服务链条,努力营造良好的创业生态环境。要大力推动企业和高校联合共建科技创新前沿领域的重点实验室和中试,建设面向市场的新型研发机构。要建立面向民营科技企业,特别是中小企业产业技术竞争情报收集、监控、分析、预判和发布的共性平台,增强民营科技企业预测和判断产业主导技术和主导设计演进方向的能力。
为上海国企输送国际化人才
国企始终是上海产业具有重要分量的板块,也可以看做承接科创中心建设成果的经济主战场。然而,具有海外工作经验的高级人才紧缺,始终是制约上海大型国企国际化战略发展的一大短板。无论是主业的升级转型、与国际化接轨,还是进行海外项目收购兼并、管理运作海外公司,上海国企很多时候就输在缺乏国际化人才的“弱板”上。
为此,蒋颖委员建议,由市国资委牵头,下设专门部门,会同市人力资源中心,充分利用市场资源,加强国际化人才的培养。一是要有国际化人才的标准与选拔。根据上海发展需求、国企业务特性,设计适应于形势、适用于产业的国际化人才能力模型,通过情景模拟和胜任力测评等方式选拔适用的国际化人才。二是培养与建设国际化人才梯队。要系统化地构建、阶梯式地培养国际化人才。三是国际化人才的发展与应用。要帮助外派员工努力克服文化冲击、获得适应能力、创造良好环境为其成功助力。四是留住国际化人才,从制度上对外派人才的考核、薪酬、晋升、任职等方面进行设置和指引,体现外派人才在职务晋升、薪酬福利方面的竞争优势;畅通外派人才发展通道,推出外派遣返安置措施,提供总部回任机会。(作者:耿挺 姜晓凌 陶婷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