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劳务派遣公司提交2017年度经营情况报告的通知
2018-1-22 0:00:00发布70次查看
沪人社关〔2018〕12号
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劳务派遣公司提交2017年度经营情况报告的通知
各劳务派遣公司:
根据《劳务派遣行政许可实施办法》(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19号)规定,现就本市范围内从事劳务派遣业务的单位提交2017年度经营情况报告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告时限
2018年2月1日至3月31日。
二、报告对象
2017年12月31日之前已经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取得劳务派遣许可的劳务派遣公司。
三、报告手续
各劳务派遣公司应当办理以下年度经营情况报告手续:
(一)向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交以下书面材料:
1.营业执照(复印件)
2.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17年度财务审计报告。
(二)通过网上填报《上海市劳务派遣公司年度经营情况报告书(2017年度)》(见附件)。各劳务派遣单位可以自2月1日起登录http://www.12333sh.gov.cn/index001.shtml上海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填报相关信息,用户名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第9位至第17位,如有英文请大写)或者组织机构代码(9位,去掉“-”,如有“X”请大写),密码为公司在上海公共招聘网的登录密码(6位)。填报方法见《2017年度劳务派遣网上填报说明》。
四、报告要求
各劳务派遣公司应当于2018年3月31日之前按上述要求如实提交材料、填报信息,逾期不提交(填报)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将依法实施检查,并将报告情况载入企业信用记录。
附件:上海市劳务派遣公司年度经营情况报告书(2017年度)
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8年1月8日
附件
上海市劳务派遣公司年度经营情况报告书
(2017年度)
公司名称
报告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劳务派遣公司基本情况表
公司名称
许可证 注册资本:______万元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法定代表人 身份证件类型
□身份证□护照
身份证件号码
公司许可证住所地
______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编:
公司实际经营地址
______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编:
企业性质
业务联系人 姓名
业务联系人 固定电话
业务联系人 手机
传真电话
业务联系人 电子邮箱
@
经营场所性质 (若没有,请填写“0”)
自有________平方米 租用________平方米
经营场所 租用协议的租期
_________年
公司营业执照 注册地址
______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编:
营业执照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8位)
营业执照的 公司成立日期
年月日
公司开始从事 劳务派遣的时间
年月日
公司是否 从事人才中介
□是□否
公司是否 专营劳务派遣业务
□是□否
公司是否 已建立工会
□是□否
公司网址
http://
上级母公司名称 (劳务派遣子公司需填写)
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 编号
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发证日期
年月日
注:若劳务派遣公司尚未办理18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请填写工商营业执照15位注册号。
劳务派遣公司下属从事劳务派遣业务的子公司和分公司情况表
序号
子公司(分公司)名称
主要办事机构地址
负责人姓名
负责人联系电话
邮编
1
2
3
4
5
注:填写本表时应包括劳务派遣公司在外省市开设的从事劳务派遣业务的子公司和分公司。
用工单位情况表1(2017年底)
公司 主要服务的 用工单位 所属行业分布 (打√多选)
□采矿业□制造业 □电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建筑业 □批发和零售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住宿和餐饮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金融业□房地产业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 □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 □教育业□卫生和社会工作 □文化、体育和娱乐业□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
公司服务的 用工单位总数
家
其中:上海市 用工单位数:
_______家
公司 自用员工总人数
__________人
其中:从事劳务派遣 管理的自用员工人数
_______人
公司 派遣员工总人数
人
其中:在上海工作的 派遣员工人数
_______人
用工单位 的性质分布 (2017年底)
用工单位总数
派遣员工总人数
①国家机关
家
人
②事业单位
家
人
③社会组织
家
人
④国有及国有控股
家
人
⑤私营企业
家
人
⑥外商投资企业(含港澳台)
家
人
⑦外商驻沪代表机构
家
人
⑧股份制公司
家
人
⑨其他企业(集体、合伙制)
家
人
合计总数
家
人
填写用工单位和派遣员工总数时,应剔除本公司下属子公司、分公司单位数和人数;同时应剔除由本公司缴纳社会保险费,但不与本公司建立劳动关系员工人数;
2.公司自用员工是指除劳务派遣员工外,本公司直接使用的工作人员数量;
3.从事劳务派遣管理的自用员工人数是指在本公司内负责劳务派遣经办业务和派遣员工管理的工作人员数;
4.合计的用工单位总数与公司服务的用工单位总数相等;
5.合计的派遣员工总人数与公司派遣员工总人数相等。
用工单位情况表2(2017年底)
用工单位名单 及派遣人数 (2017年底)
用工单位全称
派遣员工人数
人
人
人
人
人
人
人
人
人
人
人
人
人
人
人
人
人
用工单位合计总数
_________家
派遣员工合计总人数:____人
1.在用工单位情况表2中,应填写用工单位详细名称,与其在本市各登记部门办理的正式名称相一致;
2.用工单位合计总数与用工单位情况表1中的公司服务的用工单位总数相等;
3.派遣员工合计总人数与用工单位情况表1中的公司派遣员工总人数相等。
派遣员工与经营收入情况表(2017年底)
公司派遣员工总人数
_________人
派遣员工 基本情况
①本市户籍
___________人
②外地户籍
__________人
①30岁以下
___________人
②31岁以上
__________人
派遣员工 劳动合同情况
①2年固定期限合同
___________人
②2-5年(含)期限
__________人
③5年以上期限合同
___________人
④其他期限合同
__________人
派遣员工 工作岗位情况
①临时性岗位
___________人
②辅助性岗位
__________人
③替代性岗位
___________人
④其他岗位
__________人
派遣员工 派遣期限情况
①1年(含)以下
___________人
②1年-2年(含)
__________人
③2年-5年(含)
___________人
④5年以上
__________人
派遣员工 劳动报酬情况
①5000元(含)以下
___________人
②5001-7000元
__________人
③7001-9000元
___________人
④9001元以上
__________人
派遣员工参加 社会保险情况 (养老、医疗、工伤、失业、生育)
①参加社会保险人数
___________人
②未参加社会保险人数
__________人
2017全年,公司所属的劳务派遣员工转为 用工单位正式合同制员工数
_____________人
2017全年,公司所属的劳务派遣员工转为 服务外包员工数
_____________人
截止2017年底, 公司与用工单位订立派遣协议情况
①2年(含)以下期限
_______份协议
②2-5年(含)期限
______份协议
③5年以上期限
_______份协议
④不确定期限
______份协议
2017全年公司所有经营业务 年度收入总额
_____________元
其中:2017全年劳务派遣业务 年度收入总额
_____________元
其中: 劳务派遣业务 收入分类
①劳务派遣 管理费收入
___________元
②代收代付派遣员工的工资薪金
__________元
③代收代付派遣员工的职工福利费、职工教育经费、工会经费
___________元
④代收代付派遣员工的社保费和公积金
__________元
1.填写公司派遣员工总人数时,应剔除公司下属子公司、分公司的派遣员工人数;同时应剔除由本公司缴纳社会保险费,但不与本公司建立劳动关系员工人数;
2.派遣员工的派遣期限是指派遣公司与用工单位在劳务派遣协议中约定的派遣员工的派遣期限;
3.派遣员工的劳动报酬是指派遣员工每月的税前工资;
4.各项人数①②③④=公司派遣员工总人数(人);
5.各项收入①②③④=劳务派遣业务年度收入总额(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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