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加强思想建设,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上海重要讲话精神,将“两个坚决维护”落实到执纪审查、调查处置、巡察派驻、问责追责等具体工作中。二是聚焦监督职责,深化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推进常规巡察和巡察“回头看”,完善派驻纪检监察工作。深化过程监督、效果考核评价,着力构建主体明晰、有机协同、层层传导、问责有力的责任落实机制。三是把查办案件与日常监督、教育提醒、执纪问责、问题整改相结合,落实“一案两报告”制度,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四是推进作风建设,重点查纠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剖析梳理通报典型案例,巩固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 (区委办消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