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市场监管局近日委托第三方专业机构,对全区已自我声明公开的润肤油、精华液类化妆品企业标准开展评价,我区由此成为全市率先在区级层面试点推行“领跑者”评价制度的地区,从而进一步推动企业标准整体水平提升。
据悉,企业标准是我国标准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国家鼓励企业制定高于推荐性标准相关技术要求的企业标准。企业标准“领跑者”是指在同类可比范围内公开的、核心指标处于领先水平的企业产品或者服务标准。经评估,微硕(上海)日用品有限公司的企业标准《水凝冰金保湿修护精华液》(q31/0117000122c007)得分最高,整体技术水平达到国内领先水平。
“目前很多企业直接以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主要技术指标作为企业标准的主要依据自我声明公开。希望通过推行‘领跑者’制度,让更多的企业和消费者接受‘国标保底线,企标更先进’的认知。”区市场监管局相关负责人表示,该局将持续完善企业标准“领跑者”制度设计,通过开展企业标准“领跑者”制度试点行动,引导激励企业积极制定实施先进标准,促进创新科技成果转化为标准,加强先进标准的供给,加快培育一批达到国际国内先进水平的“松江制造”。同时,充分发挥标准“领跑者”的示范引领作用,为同行追求卓越提供标杆,为消费者选择优质产品提供指导,以标准化推动质量提升,培育技术、标准、质量、品牌核心竞争新优势,为实现“科创、人文、生态”的现代化新松江奋斗目标发挥标准的引领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