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底谁是生活垃圾分类投放的责任主体?政府部门在其中承担什么责任?物业是什么角色?如何违反分类投放要求,该进行什么处罚?
近日,《上海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草案)》提交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二审。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主任丁伟说,这次修改的主要思路有五点:一是突出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的要求;二是强化全程分类管理的要求;三是强化政府推进垃圾管理的责任要求;四是强化社会参与的意识;五是进一步完善草案文本结构以及表述的逻辑性。
1、单位和个人是分类投放的责任主体
谁是垃圾分类的责任主体?根据条例草案,“产生生活垃圾的单位和个人是生活垃圾分类投放的责任主体,应当将生活垃圾分别投放至相应的收集容器,不得随意丢弃垃圾。”
如果违反分类投放要求的行为如何处罚呢?草案修改稿规定,单位、个人违反本条例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将有害垃圾与可回收物、湿垃圾、干垃圾混合投放,或者将湿垃圾与可回收物、干垃圾混合投放的,由城管执法部门责令立即改正;拒不改正的,对个人处二百元以下罚款,对单位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
2、政府职责如何分工
在生活垃圾分类管理中,政府职责体现在哪?市人大城建环保委和有的委员提出,应当突出市政府在生活垃圾管理工作中的主导地位和统筹推进的职能;在区级政府部门的职责方面,条例草案只涉及了区绿化市容部门,建议补充完善。
经研究,条例草案对政府部门的职责作了分工:市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本市生活垃圾管理工作的领导,建立生活垃圾管理工作协调机制,综合协调生活垃圾管理工作中的事项;市绿化市容部门负责本市生活垃圾管理工作的组织推进、指导和监督;市发展改革部门负责组织推进循环经济发展,协调落实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制定促进生活垃圾源头减量、资源利用以及无害化处置的政策,完善生活垃圾处理收费机制;市商务部门负责本市再生资源回收行业的指导和监督,落实绿色流通、绿色消费的政策措施;市房屋管理部门督促物业服务企业履行生活垃圾分类投放管理责任人义务;市环保部门负责生活垃圾处理污染防治的指导和监督;市城管执法部门负责依法查处违反生活垃圾管理规定行为的指导和监督。
同时,此次修改对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所负责的生活分类管理职责范围,按照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区人民政府负责所辖区域内生活垃圾管理工作的组织实施。区绿化市容部门负责所辖区域内生活垃圾管理工作的具体推进、指导和监督。区发展改革、商务、环保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协同推进所辖区域内生活垃圾管理工作。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负责所辖区域内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分类驳运以及相关的分类收集等日常管理工作的具体落实。
3、物业是分类投放的管理责任人
有的委员和市人大城建环保委提出,条例草案将物业服务企业确定为实施物业管理的住宅小区、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的生活垃圾分类投放管理责任人,应当明确是依据法律规定还是依据业主和物业服务企业双方合同约定。
经听取基层意见并会同有关部门研究,法制委认为,为推动生活垃圾的分类投放,设定分类管理责任人制度十分必要,将物业服务企业作为管理责任人也符合相关管理的实际要求。同时,为了使相关制度设计更有可操作性,草案修改稿规定:管理责任人应当对投放人的生活垃圾分类投放行为进行指导监督,发现投放人不按分类要求投放的,应当要求投放人改正。投放人拒不改正的,管理责任人可以向所在区域的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举报。
4、不符合分类要求的垃圾 收集、运输单位有权拒绝接收
有的委员提出,为了切实推动生活垃圾分类制度的实施,生活垃圾收集、运输、处置单位应当做到运输设施有清晰、统一的标识,各个环节都严格遵守环保规范,加强信息化建设,建立追溯机制,接受公众监督;对于“不分类、不收运、不处置”制度要进一步研究,明确后续流程。
为了进一步严格收集、运输规范,加强对分类收集、分类运输的监督,条例草案作了修改。一是要求运输车辆、船舶应当配置在线监测系统,实行密闭运输,并清晰标示所运输的生活垃圾类别标识;二是对不符合分类要求的垃圾,收集、运输单位有权拒绝接收,并同时向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报告,由乡镇人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予以处理;三是管理责任人发现收集、运输单位违反分类收集、运输要求的,可以向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举报。
为完善生活垃圾处置规范,草案修改稿规定,处置单位应当防止对周边环境造成污染,建立管理台账;拒绝接收不符合分类要求垃圾的,应当同时向市或区绿化市容部门报告,由绿化市容部门处理等要求。
阿拉虹口区各单位部门也是积极响应号召,快和小编来看一看吧~
北外滩街道
11月16日上午,北外滩街道办事处副主任宋怡带队,自治办工作人员与各居委会主任、卫生干部共同前往欧阳路街道蒋家桥小区学习“两网融合”智能垃圾箱房示范点的垃圾分类工作。
蒋家桥小区作为虹口区第一个试点的智能垃圾箱房点位,在垃圾分类工作中拥有许多成功的经验和独到的做法,全民参与,全家动员,社区内的小朋友作为“小小楼组长”,号召长辈和楼道居民一起参与垃圾分类。居委组织的“小手拉大手”、“垃圾分类明星家庭”等活动也极大地调动了居民参与垃圾分类的积极性。
据欧阳路街道副主任史玮介绍,智能垃圾箱房初进社区时,街道与居委方面在充分调研和上门宣传的基础上,将智能垃圾箱房“干湿垃圾一体化垃圾桶”的使用细则同时推入到社区每家每户。在点位志愿者的指引帮助下,智能垃圾箱房的损坏率与前期相比也大大降低,居民接纳度普遍提高。
随后欧阳街道着重介绍了垃圾分类如何正确破袋及清运问题,在“大数据”的掌握下,可实时统计到每户居民干湿垃圾投放情况。
在交流座谈时,宋主任着重强调垃圾分类工作的重要性,也是居委明年的重点工作,卫生干部业务知识要熟,居委主任监督指导要有力,对第三方测评考核指出的问题要及时整改。
垃圾分类工作,关系居民群众生活环境改善,我们要持续打响垃圾分类攻坚战,成为北外滩的“新时尚”。这次的外出学习,收获满满,对北外滩街道未来垃圾分类工作也有很多启发,从垃圾分类社区积极分子为突破口,以此来动员更多的居民一同加入,真正的实现垃圾分类,全民行动,共建美好北外滩。
曲阳路街道
曲阳路街道自2011年实行垃圾分类试点工作以来,经过多年努力,已开展了许多基础性的工作,为垃圾全程分类奠定了坚实的社区基础。垃圾治理是建设生态文明、提升城市管理、确保社区环境的重要工作,分类是治理的重要前提,是提升城市文明程度的重要手段。
垃圾处理已成为城市生态文明建设和精细化管理的“短板”,治理任务艰巨,曲阳路街道高度重视垃圾分类工作,将垃圾分类工作作为街道一项中心工作来抓,在区政府的关心下、区绿化市容局的指导下,全面部署落实《上海市生活垃圾全程分类体系建设行动计划》,截止11月11日全部启用了今年新增“绿色账户”63个点位、“两网融合”9个点位,标志着曲阳路街道全面完成了今年“绿色账户”整区域覆盖和“两网融合”布点工作的任务指标。
下一步的工作重心是: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重中之重在源头,要积极引导居民参与,自觉践行垃圾分类投放,提升分类实效,养成良好的行为习惯,从“要我分”转为“我要分”。
同时,相关部门各司其职、主动跨前、无缝衔接,强化垃圾分类收运处置过程中的监督管理,确保垃圾全程分类落到实处。
垃圾分类,阿拉虹口在行动。让我们一起从自身做起,创建美丽虹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