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奉贤区消息,11月7日上午,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与奉贤区人民政府共同签署关于支持东方美谷商标品牌发展战略合作框架协议,上海市工商局局长陈学军、奉贤区人民政府区长华源分别代表双方签订战略合作框架协议。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局林军强副局长见证了签约。
双方将围绕“东方美谷”商标品牌发展战略,在进一步推动注册便利化、建设商标品牌创新创业示范基地、设立商标品牌创新发展指导中心、开展海外维权、强化商标专用权保护、推进集群商标建设、商标品牌发展研究和加强人员培养等方面加强交流与合作,打造奉贤“东方美谷”商标品牌战略实施示范区、上海市商标品牌发展和保护新高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