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监管】如遇到生活垃圾混装混运,可通过微信举报!
据上海发布官方微信消息,自从全面推行垃圾分类以来,很多市民都积极响应号召,每天认真地将家中产生的垃圾按照干湿分类,再投入小区里相应的干湿垃圾收集容器中。但也有市民担心,万一物业或者环卫企业工作人员有疑似将分类好的垃圾混放后驳运的行为,该怎么办呢?市绿化市容局说,可以通过微信进行举报
1,打开“生活垃圾混装混运举报平台”。
2,根据实际情况,选择“物业分类驳运混装举报”或者“环卫企业分类混运举报”。
3,使用一组(2-3张)照片或10秒以内的视频,并附相关文字说明就可以进行举报了!可以举报的情况如下:
情况一
居住区物业或保洁人员在将生活垃圾从投放点分类驳运至收集点过程中,将不同品种生活垃圾混放在同一容器中。
如:将干垃圾、湿垃圾倒入同一个垃圾桶或同一辆手推车且手推车没有分隔和分类标识,进行混合驳运。
遇到上面的情况请选择
情况二
居住区物业或保洁人员没有使用对应类别的机具实施分类驳运。如:使用垃圾桶(车)对投放点的湿垃圾进行分类驳运,但驳运用的垃圾桶为干垃圾桶(车)。
遇到上面的情况请选择
情况三
垃圾收运企业作业人员在分类清运生活垃圾时有混装行为,将干垃圾、湿垃圾、有害垃圾、可回收物等不同品种垃圾混合清运。如:将可回收物和湿垃圾全部使用同一辆收运车清运。
遇到上面的情况请选择
情况四
垃圾收运企业作业人员使用专用车辆(含非机动车)进行非专项分类运输。如:使用有害垃圾收运车清运干垃圾。
遇到上面的情况请选择
情况五
垃圾收运企业作业人员使用的生活垃圾分类收运车辆标识不清晰、不明确,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容器标识(色)明显错误。
遇到上面的情况请选择
遇到以上情况,您都可以随时拿出手机,拍下证据,即时上传举报,拍摄照片或视频的时候,请注意自身及周边环境的安全。
欢迎广大市民朋友积极参与,守护我们的垃圾分类成果,发挥社会监督作用,助力垃圾全程分类体系的建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