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结果:计划解决
王勇等委员:
你们提出的 “关于防止建设工程招投标活动中存在‘职业陪标人’的建议”的提案收悉。经研究,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贵提案中主要提到的由目前建设工程招投标领域中存在的围标、串标等违法行为中滋生的“职业陪标人”这一现象,我委也通过多方渠道了解确实存在该现象。该现象的交易行为极具隐蔽性,是一种发生在招投标活动的场外私下交易行为,一直游离在我委监管范围之外。根据2017年3月1日施行的《上海市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办法》,整个招投标监管模式由原先的全过程备案管理转向事中事后监管模式。招标人可以自行委托招标代理机构在市信息平台上发布招标公告,向满足报名条件的意向投标人发售招标文件。投标人参与购买招标文件及编制投标文件至截止投标期间,我委对投标人场外行为无监管渠道。
二、招投标活动是为投标人提供一个公平竞争的平台,按经济规律参加竞争,“职业陪标人”这一现象违背了招投标市场的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基本原则,更扰乱了招投标市场的秩序。对于该现象,我委一旦发现即予以严厉查处和惩罚。目前在市建筑建材管理总站的业务指导下我委针对“职业陪标人”这一现象,已经采取相关措施予以抑制。1、市总站已经建立的全市范围内投标人的信用体系,对于发生报名后不参与开标等行为列为不诚信行为进行记录并扣分,降低其信用等级。2、根据新《招投标管理办法》,招标人可以使用“投标人筛选”的资格后审招标模式,招标人可以通过“信用分”筛选,自主选择具有高信用分的投标人来进行报名投标;招标人也可以依据投标人的行政处罚、行贿犯罪记录情况将不良记录的投标人筛选出报名资格。3、市管理总站已经开始酝酿全面的电子化招投标程序,投标人报名成功后即可通过网上获取电子版招标文件,确保了招投标项目中报名投标人数量和名单全屏蔽。4、我委通过电子技术改造,已经在整个招投标交易场所(包括开标场所,评标场所)安装高清监控探头,对进场交易的各方行为进行监控记录。
三、我委将继续加强招投标各方面制度建设,在区纪委及其他相关部门配合下建立并完善投标企业不良行为记录“黑名单”制度,制定纳入条件、依法建立惩罚机制、定期通过公众平台予以发布,情节严重者将移交至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以此逐步推进我区招投标环节诚信体系建设。建立建设工程招投标招标代理业务的招标代理机构制定考核机制,逐步建立我区招标代理机构诚信体系,对其从事招投标活动过程中的企业资信、日常行为诚信等进行记录,定期联合各相关部门和建设单位组成的专家评审组,对在本区从事招标代理业务的所有招标代理机构及其从业人员进行考核。如发现在招投标活动过程中参与策划围标、串标等有违法行为的招标代理机构积极予以行政处罚,并向社会大众予以通告,为我区建设工程招标代理业务市场建立诚信标杆。
四、“职业陪标人”现象的本质是利用不正当竞争手段,投机取巧,操纵市场,是与诚实守信背道而驰的。建设诚实守法的信用环境是市场经济体制对企业提出的基本要求。我委将加大法制宣传,但是光靠国家的法律和政府的规章制度来约束该现象是不够的,招标人自身应杜绝与投标人发生潜在利益关系;招投标信息及报名名单严格保密化,招标人及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自身应该建立对这些关键信息的保密措施,并责任落实到相关个人;在招标公告中也不得设置过高的投标报名资质要求,从机制上保证公平地对待每个满足条件的投标人。此外,由于“职业陪标人”现象在没有出现过激刑事行为的条件下是很难以介入调查取证的。我委已建立了与区公安局经侦支队部门联系通道,建立举报制度,欢迎招投标活动的参与各方积极对了解及掌握的相关违法违规行为进行举报,我委将第一时间进行跟进、取证调查,在证据确凿的情况下,依据相关法律法规从严惩罚,情节严重者将移送司法机关。
“职业陪标人”现象的出现,从根本上改变了招投标的本质和积极意义,扰乱了正常的招投标秩序,妨碍了竞争机制的发挥,危害了招投标市场的健康发展,使中标结果在很大程度上操纵在少数几家围标人手中,伤害了其他投标人的合法权益。非常感谢各位提案人对我区招投标市场建设的关心,对我委招投标工作是一种鞭策和激励。我委将以法治思维统筹招投标工作,加大制度建设,建立监管防线,将对此类违法违规行为积极予以抵制,加强行政执法的力度,更欢迎社会各方进行协助,一起形成一股强大的力量,捍卫我区建设工程招投标市场的有序发展。
嘉定区建设和管理委员会
2018年3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