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劳动报》报道,昨日,长三角地区异地就医门诊费用开始试点直接结算启动仪式在沪举行,沪、苏、浙、皖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负责人签订了试点合作协议。经三省一市协作共商,江苏省南通市、盐城市、徐州市,浙江省嘉兴市、宁波市、省本级,安徽省滁州市、马鞍山市等8个统筹地区率先成为长三角地区异地就医门诊费用直接结算首批试点,上海长期在外地居住、工作的参保人员,在上述地区的试点医院门诊就医时,可以按规定直接拉卡结算了。
另据了解,苏浙皖8个试点地区的参保人员也可按照当地规定,备案后按照转诊就医和分级诊疗的规定,在本市15家三级医院和金山区、松江区两区部分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享有异地就医门诊费用直接结算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