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9日上午,市人大常委会对我区实施《上海市水资源管理若干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和《上海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情况开展执法检查,并开展水资源保护和利用“十三五”规划中期评估。市人大常委会委员、城建环保委主任委员崔明华,市人大常委会委员、城建环保委委员魏东,市人大城建环保委副主任委员魏蕊及部分市人大代表参加。区人大常委会主任唐海东、副主任沈谦等陪同检查。
检查组一行先后实地检查了箭牌糖类(上海)有限公司低挥发性有机物污染防治和截污纳管情况、岳阳街道方舟园四村小区二次供水改造工程和石湖荡镇水源保护区企业清拆情况等。
座谈会上,区水务局负责人汇报了我区贯彻实施《上海市水资源管理若干规定》情况,区环保局负责人汇报了我区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和《上海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情况。与会代表表示,松江高标准自我加压,针对问题难点、堵点创新工作方法,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建立长效监管机制等,取得了不少值得肯定的成绩,希望能够进一步加大执法力度,全面推进社会共治,并在精细化管理上先行先试,为全市环境保护工作探索更多新思路、好做法。
会议指出,打好环境保卫战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相关职能部门要提高认识,坚持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标本兼治,治本为主,执法必严,重拳处罚,提高法律威慑力。区人大常委会将进一步贯彻区委的部署和要求,立足法定职能,积极主动作为,切实履行监督职能,找准难点问题,提出有针对性的意见建议,为高质量建设“科创、人文、生态”的现代化新松江作出应有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