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逐步提高征地养老人员待遇水平,嘉定区结合实际情况,并参照本市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调整方法,对本区征地养老人员生活费进行了调整。经测算,调整后全区征地养老人员生活费年增加6545.87万元,其中区级财政承担920.12万元,镇级财政承担5592.32万元,企业承担33.43万元。
为逐步提高征地养老人员待遇水平,嘉定区结合实际情况,并参照本市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调整方法,对本区征地养老人员生活费进行了调整。经测算,调整后全区征地养老人员生活费年增加6545.87万元,其中区级财政承担920.12万元,镇级财政承担5592.32万元,企业承担33.43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