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国家语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语言文字工作的意见》(教语用〔2017〕1号),结合《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国家中长期语言文字事业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2-2020年)》《国家语言文字事业“十三五”发展规划》,切实抓好长宁区学校语言文字工作达标建设,全面推进校园语言文字工作不断向规范化发展,使长宁学校成为全社会语言文字工作规范化建设的示范标杆,区语委于2017年上半年发文,将全面对区内各中小幼学校开展学校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校和达标校的评估。
2017年11月17日上午,我校作为长宁区学校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校参加了在教育学院举行的评估复评工作。我校语言文字工作分管领导徐列峰副校长和推普员沈文渊老师全程参加了此次的评估工作。在此次评估工作前期,徐列峰副校长做了大量的准备工作,细致并全面的概括总结了我校的语言文字工作。在复评会议中,徐副校长向各专家评委及兄弟学校展示了我校在语言文字工作中的具体措施、做法和主要成效,最后也进行了自我批评与总结,获得了专家评委的一致认可。这既是一次和兄弟学校相互学习的机会,也是聆听专家建议意见、自我提升的契机。
撰稿:沈文渊 审稿:徐耀华
2017-11-2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