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结果:留作参考
“关于进一步发挥市场主体活力,构建全球创新网络枢纽的建议”的提案收悉,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营造有利于民营经济发展的创新生态,是激发上海创新活力,加快建设具有全球影响力的科技创新中心的重要举措之一。近年来,本市着力完善政策体系,优化创新创业生态环境,激发民营经济创新活力。
(一)研究制定独角兽企业培育政策
独角兽企业以其强大的原创能力、创新活力和价值潜力,对上海构建全球创新网络枢纽具有重要意义。去年以来,市领导高度重视独角兽企业培育工作。根据市领导要求,市经信委牵头开展了《上海市高成长创新企业培育三年行动计划》编制工作。下一步,本市将以高成长性创新企业为培育重点,探索市场化发现机制和精准化施策机制,在壮大各类投资基金规模、培育国际化创投载体、实施差别化梯度培育措施等方面发力,力争未来3年,市场主体活力充分释放,估值超过10亿美元的独角兽企业和估值超过1亿美元的准独角兽企业数量实现倍增。
(二)完善创新创业服务体系
组织国际性创新创业大赛,展现海派文化特质。市科委自2012年牵头举办“创业在上海”国际创新创业大赛,六年中有28147家企业报名参赛,其中上海企业参赛数量位居第一。今年的“创业在上海”国际创新创业大赛继续面向全球创业团队,共有6520家小微企业报名参赛。2016年起,市经信委联合阿里巴巴创新中心等单位,举办“全球诸神之战创客大赛暨最具投资潜力50佳创业企业”评选活动,积极组织企业和创业团队参与工信部“创客中国”大赛。2016—2017年,700多家创业企业参加了比赛,100家企业获评“最具投资潜力创业企业”。在各类创新创业活动推动下,本市创新活跃度不断提升,上海海纳百川、兼容并蓄的海派文化特质得到充分展现。
推动创新政策普惠性和精准性,完善全链条服务体系。2017年11月,市服务企业联席会议正式成立,由市经信委牵头,54个成员单位共同建设面向全规模、全所有制、全生命周期的市企业服务平台。通过委办局协同、市区联动、引导科技服务、金融资本等各类机构广泛参与,创业团队-小微企业-专精特新(科技小巨人)-隐形冠军-独角兽的企业成长链和政策服务链正在形成。
鼓励企业开放式创新。2016-2017年市科委拓展科技创新券服务成果转移转化全链条,支持企业购买专业化科技服务,提升自身创新能力。上海某齿科公司在内部研发无果的情况下,通过科技创新券委托专业化服务机构在全球范围内匹配、筛选技术方来解决技术难题,3个月内成功引入荷兰一项对口技术。
(三)支持民营企业加大研发投入力度
落实国家税收优惠政策。对科技型中小企业发生的可加计扣除的研发费用,按175%比例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研发费加计扣除范围包括研发人员的人员费用、用于研发费用的直接投入费用、用于研发活动的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折旧及摊销费用等。为做好政策配套,市科委积极组织开展科技型中小企业认定工作,2018年1-4月,已有7000多家科技型中小企业入库。
支持企业技术创新和产学研合作。市级财政设立“产业技术创新专项”,重点支持市级企业技术中心和技术创新示范企业提升研发能力,支持企业创建国家级重点实验室、制造业创新中心等,鼓励企业参与企业知识产权运用能力提升工程。今年市经信委对新经济“四新券”进行了创新,进一步扩大了服务对象范围和支持范围,支持力度上限从原来的10万元提高到50万元。
加大技术改造支持力度。2009-2017年,上海累计实施技术改造项目1496项,总投资2321亿元,落实国家、市、区三级财政专项资金支持145亿元,资金的投资拉动倍数超过16倍。2017年,全市完成技术改造投资629亿元,同比增长7.1%。今年4月,市政府发布《上海市深入推进技术改造巩固提升实体经济能级三年行动计划(2018年-2020年)》,全面启动实施技术改造焕新计划。技改支持范围扩大到软件、专利、试验、检测支出,资金支持规模比原先政策可提高25%左右。2018年计划推进各领域示范项目200项,带动全市规模以上企业实施技术改造项目1700项,全年完成技改投资690亿元。
(四)支持企业引进培育创新人才
发布人才高峰工程行动方案。今年3月,市委市政府对外公布《上海加快实施人才高峰工程行动方案》,明确了集聚造就高峰人才的13个重点领域,支持对象应具备的核心条件,对高峰人才的事业发展平台和工作体制都作出了突破性制度安排。行动方案的实施,将为民营企业引进全球创新人才提供有力支撑。
实施领军人才培养计划。2014年以来,围绕科创中心建设的要求,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与国家“万人计划”相衔接,在全市设立了八个选拔推荐平台,其中包括企业创新平台和创业平台,加强对民营企业家和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的选拔培养。2014—2017年,供选拔民营企业创新领军人才约40人,创业领军人才约40人。
加大民营企业家培养力度。市经信委持续开展“专精特新”企业家培训,着力拓宽企业家国际视野、提升管理水平,引导企业家树立“专、精、特、新”发展理念。2011年至今,已连续举办30期,累计培训企业家1200多人次。2017年起,市经信委聚焦初创期和早中期创新创业企业,开展了2期“上海市重点培育创业企业创始人培训”,培训的300位学员均来自创业创新企业,拥有自主科技创新成果和优秀创业团队,是上海新时代民营企业家的代表。
(五)鼓励企业构筑全球研发网络
加强服务平台建设,探索建立民营企业与海外创新资源对接的渠道。2017年市科委首次承办中国创新挑战赛(上海),主动挖掘企业创新需求206项,引导14家社会化服务机构对需求进行深度挖掘,探索“众研”新模式,利用国家技术转移东部中心在伦敦、波士顿、新加坡等地建立的海外渠道,面向全球征集解决方案。
鼓励民营企业参与“一带一路”创新联盟和平台搭建。重点以“浦江创新论坛”为抓手,建立和完善 “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科技创新智库对话平台,积极支持以上海交大为主发起的“一带一路”科技创新联盟建设。
加强民营企业国际科技合作服务,积极为民营企业“走出去”创造条件。重点巩固和深化已有科技合作网络,促进民营企业与国际合作有基础、双方科技能互补的国家和地区开展科技合作,落实具体合作项目。重点鼓励和支持包括宝莲华新能源、奥威科技等一批有技术含量、与“一带一路”国家有合作基础的民营企业“走出去”,探索设立国际合作服务网点,推进企业技术需求与海外科技资源对接,建立研发、生产、销售全球化的网络体系。
鼓励和支持民营企业参与国际科技合作项目。支持民营企业参与“上海科技创新行动计划”政府间国际合作项目和企业间国际合作项目,利用好全球科技资源为上海建设具有全球影响力的科技创新中心建设服务。
针对提案的五方面建议,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重筑“海派文化”,打造开放式创新格局的建议
“海纳百川兼容并蓄”的海派文化特质既是上海城市的名片,也是上海产业发展的名片。目前政府引导、市场主导、以企业为主体的创新格局已经形成。下一步我们将继续发挥发挥市场在配置资源中的主要作用,进一步提升各类市场主体的积极性,加快形成要素齐全、功能完善、开放协同、专业高效、氛围活跃的创新创业体系,对标最高标准和最好水平,打造更优创新创业生态和开放式创新格局。
(二)关于支持民营企业进一步增加科技研发投入的建议
在扩大研发加计扣除范围方面,今年5月7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下发通知,自2018年1月1日起,对“企业发生的职工教育经费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8%的部分,准予在计算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在购买专利产品支出方面,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科技部关于完善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的通知》(财税〔2015〕119号)规定,用于研发活动的专利权的摊销费用已例如加计扣除范围。
在引导社会资本进入创新领域方面,本市早在2010年3月就设立“上海市创业投资引导基金”,2014年本市又设立了“上海市天使投资引导基金”,2017年又设立了“产业转型升级投资基金”。这些基金作为母基金,重点是引导社会资本向早中期创业企业实施股权投资,助推创新型初创企业快速成长。此外,本市鼓励有条件的民营企业发起设立科创银行,相关工作正在推进之中。
(三)关于支撑民营企业引进全球创新人才的建议
我们将据市委组织部相关文件,对上海领军人才的政策文件进行完善,加大对创新创业人才的培养和支持力度,努力为科创中心建设提供智力保障和人才支持。对设立上海人才研究院等建议,我们将结合上海人才高峰工程的实施,开展研究。
(四)关于鼓励民营企业通过并购构筑全球研发网络的建议
针对探索与世界顶尖学府合作建立创新研究院、在自贸区内建立全球化并购中心、鼓励企业实施海外并购等建议,我们将开展研究,积极探索。
(五)关于引导民营企业总部和研发功能总部集聚上海的建议
我们将加强总部经济相关政策的研究,完善政策体系,吸引更多民营企业来沪设立研发总部,同时抓住利用长三角一体化发展的机遇,引导优秀民营企业将研发总部留在上海。
上海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2018年5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