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浦东新区检察院发布该院2017年度涉自贸、科创检察工作白皮书。白皮书以该院2017年办理的涉自贸、科创刑事案件、民事行政检察案件为主,重点关注此类案件的新情况、新动向,为构建法治化营商环境提供司法保障,为自贸试验区建设提供更高标准、更好水平的法律服务。
2017年,浦东检察院共受理涉自贸、科创经济活动类犯罪案件168件229人。其中,金融诈骗罪46件49人,占38%;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罪21件27人,占17%。这些案件主要集中在破坏金融管理秩序、金融诈骗、侵犯知识产权、扰乱市场秩序、销售伪劣商品这五类。融资领域的案件除了传统的利用P2P网络平台开展非法集资外,还出现了利用网络商城、私募基金等手段实施非法集资类案件。
浦东检察院办理的一起两人集资诈骗案中,被告人利用网络商城通过微店销售货物,平台以高于市场价10倍左右的价格卖给消费者,消费者可在7天-60天后从平台报销全部货款,被告人正是利用消费者“捡便宜”心理,形成资金池,是一起典型的以新还旧式“庞氏骗局”集资诈骗。
白皮书认为,多因素叠加致非法集资犯罪仍处高位消化期。一方面金融监管的重点在市场准入环节而非市场交易环节,容易产生监管盲点,等到刑事介入时,已经造成了严重损失。另一方面不少投资者对金融风险缺乏基本理性的判断,“天上馅饼”变成“地上陷阱”,加之目前征信体系尚未形成跨行业、全覆盖,也使得金融诈骗发案率居高不下。
“在全面深化自贸试验区建设新的历史背景下,浦东检察院围绕自贸试验区‘三区一堡’与‘三个联动’的建设任务,充分发挥打击、监督、保护等检察职能,积极主动融入服务保障自贸试验区和具有全球影响力的科技创新中心建设两大国家战略实施大局。”该院副检察长朱毅敏说。
记者了解到,针对当前群众关注度较高的“非法集资犯罪”“利用第三方支付平台犯罪”等案件呈现出的新动向,浦东检察院已制定了明确类案的办理标准,加强侦查引导、依托命名检察官办公室,突出司法办案的针对性,加强部门协作、注重检察监督工作,切实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浦东检察院还制订《涉众型金融犯罪办案指引》,及时总结涉众型案件中的证据规格、处理范围、法律适用等方面的问题,引导公安机关办案。对重大、新类型案件,浦东检察院加强与公安机关的联动,提前介入。
在涉众型经济犯罪案件中,追赃挽损和与打击犯罪都是人民群众对司法工作的期待。“我们尽可能全面掌握犯罪事实,第一时间收集支付数据、投资人信息等,这样更有利于判断适用法律,更有利于追回投资人的钱款。”浦东检察院公诉二处命名检察官吴菊萍说。吴菊萍介绍,对涉众型案件,浦东检察院探索建立了追赃挽损工作标准流程,构建系统化的追赃挽损工作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