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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与宪法”优秀微视频、照片征集展播活动开始啦

2018-5-30 16:58:13发布63次查看

宪法很高冷?不,它一直在默默陪伴着你、保护着你!现在,“我与宪法”优秀微视频、照片征集展播活动开始了,赶紧来参与吧!
活动主题
尊崇宪法、学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运用宪法
活动时间
活动从2018年5月1日开始,至12月31日结束,分成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2018年5月1日—8月31日为作品征集和初评阶段。
第二阶段:2018年9月1日—10月31日为复评和定评阶段。
第三阶段:2018年11月15日—12月31日为颁奖和宣传展播阶段。
内容形式
突出学习宣传宪法这一主题,深入宣传我国现行宪法的重大意义、基本内容和主要精神,特别是这次宪法修正案的核心要义,具体形式分成三类。
(一)讲述类微视频:讲述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宪法学习宣传和贯彻实施的重要指示和经典论述的感悟体会、学习宪法修正案的理解心得,展现我与宪法的精彩故事。
(二)公益广告类微视频:拍摄宪法宣传公益广告,宣传宪法的重大意义、本质特征、核心要义。
(三)工作展示类微视频、照片:展示各行各业人员学习宣传和贯彻实施宪法的成果、依照宪法和法律规定严格依法履职情况。
注意事项
(一)作品要坚持正确导向,注重宪法精神的解读,把依宪治国的宏大叙事与个人感悟的具象表达结合起来,注重政治性、思想性、法治性、艺术性的统一。
(二)作品内容要紧扣突出宣传我国现行宪法这一主题,始终围绕宪法进行叙述,不能偏离宪法内容。
(三)作品中引用宪法、解释宪法要准确规范,注意运用法律的语言,避免使用模糊或不规范语言。
(四)作品要重点突出宪法某一方面或某一条文,立足个人,以小见大,讲述鲜活的“我与宪法”故事。
(五)工作展示类作品要紧密联系宪法确定的各行各业的职责任务,从实施宪法的角度进行解读和叙述,结构完整,逻辑清晰。
(六)作品必须为原创,如作品中含有非原创性的内容,包括画面、片段、歌曲或音乐,必须于片尾字幕以文字标明其来源。
(七)作品格式为mp4视频文件,单个作品时长不超过3分钟,公益广告类作品时长不超过1分钟,分辨率最低要求为1280*720。每个微视频作品需附150字以内的简介。照片作品要求使用jpg格式,单张照片大小不超过10m,每张照片需附300字以内的简介,尽可能注明照片的拍摄时间、拍摄地点、拍摄对象和拍摄意图。
(八)作者在报送作品后即视为许可主办方以公益宣传为目的,自身或授权给第三方无偿使用该作品,使用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卫星电视、移动电视、网络电视、互联网、手机以及平面媒体等。作者仅保留作品的署名权和自行使用权。
奖项设置
活动设一等奖3名、二等奖6名、三等奖10名,颁发奖品和证书;根据各单位、各部门组织参加活动情况,评选出优秀组织奖若干,颁发证书。
参赛方式
静安区法制宣传教育联席会议办公室电话:
021-63540502
投稿邮箱:
jasfjfxk@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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