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山区征地养老人员生活费上调
2018-5-22 11:37:46发布68次查看
根据本市和本区相关规定,本区自2018年1月1日起,调整征地养老人员生活费标准。
调整标准:
2018年征地养老人员月生活费标准增加150元。增加后,2017年底前未满70周岁的人员每人每月2048元,年满70周岁的人员每人每月2088元。
发放时间:
区级统筹管理的征地养老人员的生活费补差额将于5月21日通过相关银行发放到征地养老人员的账户中。其他单位管理的征地养老人员按规定将于近期调整到位。
咨询事宜:
征地养老人员可前往就近街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咨询或拔打咨询电话。
上海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