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5月17日哈萨克斯坦阿斯塔纳经济论坛期间,中国商务部国际贸易谈判代表兼副部长傅自应与欧亚经济委员会执委会主席萨尔基相及欧亚经济联盟(简称“联盟”)各成员国代表共同签署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与欧亚经济联盟经贸合作协定》(简称“《协定》”)。
《协定》范围涵盖海关合作和贸易便利化、知识产权、部门合作以及政府采购等13个章节,包含了电子商务和竞争等新议题。双方同意通过加强合作、信息交换、经验交流等方式,进一步简化通关手续,降低货物贸易成本。
《协定》旨在进一步减少非关税贸易壁垒,提高贸易便利化水平,为产业发展营造良好的环境,促进我国与联盟及其成员国经贸关系深入发展,为双方企业和人民带来实惠,为双边经贸合作提供制度性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