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进国企党风廉政建设 《松江区国企领导人员履职负面清单》印发
2018-5-18 13:52:11发布62次查看
据松江区消息:聚焦国企党风廉政风险点,抓实党风廉政制度建设,让违纪行为不再有空可钻。近日,松江区印发《松江区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履职负面清单》,11项禁止性条款给国企高管念起了“紧箍咒”。这是区纪委持续推进国有企业党风廉政建设,强化对国有企业领导人员执纪问责的一项创新举措,也是保障国资健康运营的有力举措。
此次印发的《负面清单》根据近年来我区国有企业在经营管理和改革发展中暴露的一些突出问题,制定了11项禁止性条款,将违反“三重一大”、违规接受礼品宴请、干预工程建设招投标、设立小金库、擅自提高工资总额、利用职权不当谋利等一系列禁止行为列入其中。区国资委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在一些基层国有企业中,‘三重一大’集体决策机制缺失是前几年廉政风险的高发点。《负面清单》把关于‘三重一大’的规定放在第一条,规定不得违反决策原则和程序决定企业经营管理的重大决策、重要人事安排、重大项目安排及大额资金运作事项,这样能够保证重大问题决策的科学、民主、依法。”
《负面清单》还聚焦工程项目、融资投资等廉政风险高发的重点领域,以及资金管理、招投标管理等关键环节,如不得接受与本人所在企业、关联企业有工程项目、物资采购、服务外包、固定资产维保等业务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赠礼或宴请、旅游等活动安排,不得利用职务影响插手、干预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等,这些制度把党风廉政建设的限制性、约束性规定嵌入了硬性制度,把软约束变成了硬要求。据了解,《负面清单》的出台将给全区100多家国有企业的领导人员加上“紧箍咒”,范围涉及企业领导人员本人及其亲属、其他特定关系人,本人亲属、其他特定关系人投资或经营的企业。“这可以防范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利用职权和职务上的便利为个人、亲属、身边工作人员、其他特定关系人谋取不正当利益,进而保证职务行为的清正廉洁。”区国资委相关负责人表示。
此外,今年4月,与《负面清单》一同出台的还有《关于进一步加强松江区国有企业党风廉政建设的实施意见》,文件结合松江国有企业实际,进一步明确了国有企业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坚持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内容,从正面角度推进国有企业党风廉政建设,更加注重源头防治,强化风险管控。
其中,除了明确落实“三重一大”决策机制外,文件还要求推动党内监督融入现代企业制度、推进企业各项管理制度建设、规范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行为等,从而加强国企廉政风险防控体系建设;值得一提的是,文件还强化了党风廉政建设的责任考评,要求把国有企业党风廉政建设考核纳入企业经营者薪酬体系,开展以区纪委为主的区管国有企业纪委书记述职评议工作,要求党风廉政建设嵌入企业内控制度。“区管国有企业党委每年要向区纪委和区国资委党委书面报告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情况,区管国有企业纪委每年向区纪委述职并接受评议。”区纪委相关负责人表示,加强国有企业党风廉政建设,可以保障国企健康运营和领导人员廉洁从业,也为国企改革发展提供了坚强的政治保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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