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区委办“八项规定”专项检查的相关要求,我镇审计办于3月上旬对镇属公有单位、各村(改制村公司),及镇社事办购买服务的16家社会组织开展了专项检查,重点检查了各单位2013年11月至2018年3月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执行情况。
通过检查发现,我镇“八项规定”执行情况总体呈逐步规范趋势,镇级公司、各村(改制村公司)2013年、2014年在公务接待、公务用车、政府采购、财务核算等方面存在违反“八项规定”的问题,至2017年、2018年基本已整改完善。
本次检查的16家社会组织3家为镇属单位、13家为社会组织。今年,我镇首次将13家社会组织财务核算情况纳入检查范围,面广量大、任务较重。在检查过程中,也暴露出社会组织的一些通病,如:财务人员非专职且不固定、流动性较大;相关政策及对财政资金规范使用、财务核算具体要求等缺乏了解;账务处理不规范,专项资金未能体现专款专用,购物明细缺附件等问题较多。
针对上述发现的问题,镇社事办牵头镇财政所、审计办,对注册在本镇及镇级各部门购买服务的社会组织主要负责人及财务人员开展了专题培训会。会上,对本次检查发现问题进行了通报;并对如何规范财务核算、执行“八项规定”、规范使用财政资金等方面作了具体的培训和要求;同时,镇社事办听取各相关职能部门及社会组织的意见,制定了《莘庄镇关于加强购买社会组织服务的管理办法》,为今后我镇各部门购买政府服务提供了政策依据。通过本次专项检查,进一步规范了各社会组织使用镇财政资金,强化了政府购买社会组织服务专项资金的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