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宁区委法律顾问、法律专家库正式设立
2018-5-18 15:15:09发布64次查看
5月14日下午,长宁区委法律顾问聘任仪式举行。区委书记王为人为受聘的沈福俊、王月明、彭勃、张雪魁四位法律顾问和蔡爱平、邹荣、郭杰、刘正东、傅平、扈斌、宓秀范、郑利群等八位法律专家库成员颁发聘书并表示感谢。区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张磊主持仪式并宣读了聘任通知。区法院院长米振荣,区检察院检察长李健参加会议。
建立法律顾问制度是中央和市委的明确要求。据了解,长宁区委在市委部署的第一时间,即明确了由区委政法委牵头,区委办等部门共同参与,做好法律顾问和法律专家库成员的推荐考察、工作规则的制定等工作。本次聘任的顾问和专家,是从众多法学专家、律师以及法官、检察官中广泛推选、认真考察,并经区委常委会研究确定的,《中共长宁区委法律顾问工作规则(试行)》也已下发。聘任仪式标志着长宁区委法律顾问、法律专家库的正式设立,既是区委落实中央、市委关于建立法律顾问制度要求的贯彻之举,也是实现区十次党代会提出的“把长宁建成上海安全程度和法治环境最好地区之一”这一目标的保障之策。
王为人感谢法律顾问及专家库成员,并提出两点希望。第一,区委要充分发挥法律顾问的重要作用。建立区委法律顾问制度,是区委落实全面依法治国,全面从严治党的内在要求,也是助推长宁全面深化改革、创新驱动发展、社会治理创新、加强党的建设等各项工作的重要手段和方式。希望受聘顾问、专家为区委把好“法律关”,以法治视角和专业眼光,在区委审议重要规划计划、作出重大决策、出台重要文件、处置重大事件过程中,认真开展研究论证和法律风险评估,积极提出专业意见,为区委决策把好“依法合规”关;希望受聘顾问、专家发挥好“智囊团”的作用,更多了解、掌握企业的所思所想和群众的所盼所需,使区委决策更加符合人民群众的意愿和利益;希望受聘顾问、专家发挥好党委、政府和群众、社会之间的“连心桥”作用,帮助区委真正看到社会关心的热点、工作改进的关键点。
第二,不断提高履职尽责的能力水平。要加强政治建设、提高站位,希望受聘顾问、专家尽快熟悉党委工作特点,熟悉党的政策、党内法规以及中央和市委的重大决策部署,熟悉长宁的发展目标、发展情况等,不断提高履职尽责的能力和水平;要注重求真务实、树好形象,坚持问题导向,坚守法律底线,勇于直言、善建诤言,从实际出发审视区委各项工作,提出务实管用的意见建议。
王为人强调,全区各级党政机关要高度重视法律顾问工作,创造更多的途径和载体,使顾问和专家了解区情、熟悉工作。要落实执行好各项制度,使法律顾问工作更规范、法律顾问作用发挥更充分。各级领导干部要进一步增强依法执政、依法行政的意识,主动请教、虚心听取法律顾问意见,善用法治思维谋划工作,运用法治方式处理问题,不断提高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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