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宁区程家桥派出所破获一起“套路贷”诈骗案件
2018-5-11 10:44:45发布75次查看
不知什么时候开始,“小额贷款”这个词开始频频出现在我们的生活中。这些所谓的“贷款公司”通常打着“无需担保,快速到账”的旗号,对于不少有资金需求的人充满了诱惑。然而,当这些人按照广告上的电话打过去时,等待他们的又是怎样的命运呢?
老魏父子从未想到,从他们借入第一笔钱开始,便陷入了一个难以自拔的“泥潭”。2015年,老魏的儿子小魏因为想经商,急需10万元,就根据短信广告找到了一家小额贷款公司。很快,双方签订了一份协议:到期后归还本金、利息、手续费等在内总计30万元,并签下了一份借款30万元的协议,若小魏无法还款,借贷公司将出租其自住的房屋。协议达成后,借贷公司先给了小魏6万元现金,之后又从银行卡转账30万元到了小魏的账户,根据之前的协议,借贷公司让小魏提前将多余钱款、利息、手续费等共计25万元现场以现金的方式还于公司,并表示剩下的钱可以分期慢慢还。看到多到手的1万元钱,小魏对于对方的“口头承诺”没有起半点疑心。谁知一个月后,借贷公司的人就上门催讨全款,对之前所有口头承诺矢口否认。不堪骚扰的小魏迫不得已又与另一家借贷公司签订了一份借款协议,双方约定借款47万元,但公司实际只出30万元,帮小魏偿还之前的债务。本来希望“拆东墙补西墙”的小魏没想到自己陷入了更深的“泥潭”,没过多久,同样的戏码再次上演。被搞得寝食难安的小魏只能不断用新合同抵前债,短短3年不到的时间,他竟已负债160万元。最终,万般无奈之下,小魏只得将父亲名下的房屋过户给了借贷公司,才清算了自己的债务。
程家桥派出所民警在一次走访中发现了这一情况后,立刻意识到这可能是一起典型的“套路贷”诈骗案件。经过侦查,最终于今年1月将涉案的犯罪嫌疑人朱某等8人抓获。
据犯罪嫌疑人朱某交代,对于找上门借款的人,他们都会通过借贷抵押、信用卡委托等方式以“借贷公司”的名义办理贷款手续,并口头许下各种承诺,骗取借款人的信任。随后就以不停上门催债的方式骚扰借款人,由于之前的“承诺”都没有凭证,借款人苦不堪言,就在这时,另一名“中介”薛某恰好出现了。在他的撺掇下,借款人又与另一家“借贷公司”签下协议,帮助他还清之前的债务。但这一切都是有代价的,无非是让借款人背上更加沉重的债务。这并不奇怪,因为无论是中介,还是先后提供借款的几家“借贷公司”,背后都是同一个老板。就在这不断地循环之中,朱某等人通过恶意垒高债务、制造虚假银行流水等手段,将金额不断抬高,最终迫使像老魏父子一样的受害人将名下的房产等过户给了“借贷公司”,从而实现骗取借款人财产的目的。目前,犯罪嫌疑人朱某等8人已被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涉案房产已被法院冻结,案件正在进一步调查中。
民警支招
林轶(上海市公安局长宁分局程家桥派出所责任区警长):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各种“民间借贷”日益增多。这背后就有不少人以此为幌,诱骗或强迫他人陷入借贷圈套,让借款人的债务在短时间内几何式倍增,是一种组织性、预谋性强的新型违法犯罪。为避免财产损失,请市民注意以下几点:
首先不要轻信没有资质的“借贷公司”。借款一定要通过正规渠道,事先了解对方是否具有从事金融业务的资质,以免遇上暗藏凶机的“李鬼公司”。
其次在借贷过程中留存所有证据。不法分子往往通过虚增债务、签订虚假借款协议、制造资金走账流水、肆意认定违约、转单平账等手段非法占有他人财物,这其中也与受害人轻信对方的“口头承诺”有关,以致因缺乏相关的证据而被对方钻了法律空子。
第三遇到可疑情况及时报案。不少受害人因为缺少相关的法律知识,或者因被对方威胁,以至于迟迟不敢向公安机关报案,结果给自身造成不必要的损失。市民一旦意识到遭遇骗局,请及时报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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