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浦东新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被告人包某涉嫌贪污罪一案,这是浦东新区监察委成立之后第一例向检察机关移送起诉的案件。
包某是浦东新区某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一名财务科收费员。浦东新区检察院指控:2013年1月至2018年1月间,包某利用其负责收取、经手、保管医药费的职务便利,采用虚构患者疫苗费退费、办理虚假退费手续、截留疫苗费现金等手段,侵吞国有资产,次数高达1268笔,共计47万余元。
据包某交代,2012年下半年,一名患者因未打疫苗而办理了退费,在包某完成退费手续后,患者又反悔了,仍要求打疫苗,包某没有通过单位电脑系统操作,而是直接收取了现金并返还了相关收据。原本打算“等空下来再操作电脑系统”的包某在几天后发现,财务科并未察觉到少缴了该笔疫苗费,也没发现缺少了该笔退费单据。于是包某决定通过虚构退费,来侵吞疫苗费归个人使用。
包某在电脑收费系统中随机选择患者并操作疫苗费退费手续,假冒患者名义侵吞退费现金。据包某交代,“刚开始的时候,我抱着试试看的心态至少隔好几个星期才操作一笔虚假退费,但后来我就逐渐开始频繁操作,多的时候一个星期操作好几次,每次好几笔。”
今年初,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发现了疫苗费情况异常,经自查,包某虚退疫苗费予以侵吞的事情暴露,包某遂先后至公安机关和浦东新区监察委投案自首,并退还了部分赃款。今年3月,浦东新区监察委调查终结并移送浦东新区检察院审查起诉。
经过审理,浦东新区人民法院支持了浦东新区人民检察院的指控,判决被告人包某犯贪污罪,判处有期徒刑两年,缓刑两年,罚金10万元,来自浦东新区监察委、浦东新区卫计委的人员旁听了庭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