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宝山区财政局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提出的乡村振兴战略和中央农村工作会议精神,根据区委区府提出的“迈向更高水平的城乡一体化”总目标和要求,不断优化财政支农支出结构,加强支农资金投入,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推进全区农业全面升级、农村全面进步、农民全面发展,为宝山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提供强有力的资金保障。 推进现代农业和美丽乡村建设。 一是深入推进现代农业示范区建设,落实农林水三年行动计划,加强农田基础设施投入,推进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建设。整合各类财政支农资金,确保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农田基本水利建设项目等农业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稳步推进,增强全区农业抵御自然灾害能力,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为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奠定基础。 二是以生态宜居为方向,着力推进美丽乡村高品位建设。加强农村基础设施项目建设投入,推进美丽乡村建设。2018年继续推进农村村庄改造工程,美丽乡村示范村创建以及农村生活污水处置工程,不断完善农村基础设施服务功能,改善农村居民生活环境,推进新农村建设。 建立和完善农村综合帮扶机制。 一是落实各项农业补贴政策,增加农民收入。落实预算资金,确保种粮补贴、种子补贴、农资综合直补、农业保险补贴、农药补贴、绿肥补贴、农机购置补贴、农业规模经营补贴等农业补贴政策的落实,减轻农民生产成本支出,增加农民收入。 二是落实“1+9”产业化配套政策。实施农业产业化项目补贴政策,扶持具有区域特色农产品的发展,提高农产品附价值,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推动全区农业产业化经营发展。 三是落实村级组织基本运转保障经费。落实村级组织基本运转保障经费定额补贴资金预算,加强财政扶持资金使用的监督管理,确保财政扶持资金规范合理使用,保障农村基层组织发挥作用。 落实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相关措施。 一是支持区域骨干河道和中小河道综合整治工程,提高区域骨干河道整治率,巩固中小河道整治成果,进一步提升区域河道水质,增强区域骨干河道防汛排涝抗台功能。为城乡一体化建设创造良好的水环境。 二是支持农田水利建设。按照建设农田成方、绿树成荫、水系畅通、排灌高效的农田设施,打造与滨江新区相匹配的现代都市农业,增强区域防汛抗台能力,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三是支持持续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持续推进农村生活污水集中处置工程,有效减少农村土壤点源污染。不断完善农村基础设施服务功能,进一步改善农村地区环境,提高农民生活质量,提升农村环境风貌。 支持生态农业建设,推进农村生态环境建设。 一是支持生态循环农业建设。安排专项资金引导鼓励使用商品有机肥、农作物配方肥料和缓释肥料等,降低化肥使用比例。支持推广水肥一体化技术,优化肥料结构,减少化肥使用量。支持农业主管部门推广高效低毒残留环保型农药以及生物农药,支持测土配方施肥技术的推广,促进生态循环农业发展。 二是支持发展绿色农业发展。安排专项资金支持农业废弃物回收以及农作物秸秆还田,推进全区绿色农业发展。支持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理,持续推进农业清洁生产。支持绿肥种植、秸秆深耕还田,支持季节性休耕制度,提高耕地有机质含量,保护土壤生态环境,发展绿色农业。 三是支持农业生态环境保护。落实生态补偿转移支付资金政策,进一步增强政策的激励导向作用,调动镇、村二级组织在农业生态保护工作中的积极性。会同相关部门研究完善全区生态补偿资金转移支付使用管理办法。根据市、区生态补偿转移支付专项资金管理的相关要求,加强对生态补偿资金的考核工作,进一步完善宝山区生态补偿转移支付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推进全区农村生态环境建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