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炭去产能提速进入结构性去产能时代
国务院印发关于落实《政府工作报告》 重点工作部门分工的意见,提出继续破除无效供给。坚持用市场化法治化手段,严格执行环保、质量、安全等法规标准,化解过剩产能、淘汰落后产能。今年退出煤炭产能1.5亿吨左右。
有关数据显示,2017年我国煤炭产能利用率达68.2%,同比提高8.7个百分点。在产能过剩依然严重的背景下,产能利用率的回升与化解产能过剩工作持续推进密不可分。2017年,我国煤炭行业化解过剩产能2.5亿吨,超额完成年初提出的1.5亿吨目标任务。随着我国煤炭行业去产能步伐不断加快,淘汰化解落后产能效果显著,行业逐步回暖,企业利润率持续提升。
国家发改委新闻发言人严鹏程近日表示,煤炭去产能有5个方面工作:一是适当提高南方地区煤矿产能退出标准,扩大优质增量供给,促进供需动态平衡。二是更多发挥北方地区优质先进产能作用,加快推进北煤南运大通道建设,统筹做好去产能和保供应相关工作。三是积极推进煤电联营和兼并重组,加快煤炭行业新旧动能转换和结构调整。四是推进煤炭行业信用体系建设,开展信用信息采集,健全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机制。五是稳妥有序推进职工分流安置,妥善处置企业资产债务,促进煤炭行业持续健康发展对于煤炭业兼并重组,刘哲表示,在供给升级过程中,老化供给可以通过破产清算的形式退出,也可以通过与新供给相结合或产业的兼并重组提高其供给创造的能力。同时,鼓励收购兼并而不是简单合并。通过行政手段,简单把亏损的和不亏损的老供给进行简单的合并,虽然能解决一时困难,实现一定的协同效应,但是并不能带来生产效率的提升。如果老产业能够被新供给产业收购或兼并,这不但将减少企业退出的社会冲击,而且还可以提升要素的生产效率,优化市场资源配置。
2018年一季度能源生产平稳增长
一季度,规模以上工业原煤和天然气生产平稳增长,原油生产降幅收窄,原油加工量增长明显,电力生产较快增长。
一、原煤生产保持平稳,进口显著增长
一季度,原煤产量8.0亿吨,同比增长3.9%。3月份,原煤产量同比增长1.3%,比1-2月份回落4.4个百分点。
企业集中度进一步提高。2018年一季度,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有原煤生产的共计2433家,比2017年12月减少372家,比去产能政策实施前的2015年减少1229家,户均产量比2015年同期提高8万吨左右,企业平均规模明显扩大。
原煤进口显著增长,一季度,进口原煤7541万吨,同比增长16.6%。3月份,进口原煤2670万吨,增长20.9%,连续三个月保持两位数增长。
煤炭价格有所回落。截至3月底,秦皇岛5500大卡煤炭平仓价为每吨607元,比去年年底下降10元;5000大卡每吨564元,下降33元;4500大卡每吨491元,下降36元。
二、原油产量降幅收窄,原油加工量增长较快
一季度,原油产量4633万吨,同比下降2.0%,降幅比去年同期收窄4.8个百分点。3月份,原油生产同比下降2.2%,日均产量51.5万吨。
原油进口增速回落。一季度,进口原油11207万吨,同比增长7.0%。3月份,进口原油3917万吨,同比增长0.6%,增速比1-2月份回落0.9个百分点。
原油价格震荡走高。3月份,布伦特原油现货离岸价格稳定在60美元/桶以上。截至3月29日,价格为69.0美元/桶,比2月底上涨2.9美元/桶。
受去年下半年国内新增炼化产能陆续投产和2018年首批原油进口配额大幅增加影响,一季度原油加工量明显增长,同比增长7.5%,增速比去年同期加快3.0个百分点。3月份,原油加工量同比增长8.3%,日均加工166.2万吨,为历史最高水平。其中,汽油、煤油和柴油产量分别增长5.7%、14.6%和1.3%。
三、天然气生产保持高位,进口高速增长
一季度,天然气产量396.7亿立方米,同比增长3.3%,受基数较高影响,增速比去年同期回落0.1个百分点。3月份,天然气产量同比增长0.4%,日均生产4.4亿立方米,依然保持最高日产水平。
天然气进口高速增长。一季度,进口天然气2062万吨,同比增长37.3%。3月份,进口天然气596万吨,同比增长39.0%,增速比1-2月份放缓2.1个百分点。
四、电力生产加快,发电结构继续优化
一季度发电1.6万亿千瓦时,发电量快速增长,同比增长8.0%,增速比去年同期加快1.3个百分点。3月份,全国平均气温较常年同期偏高2.9℃,而去年同期气温接近常年,且本月较去年同期少1个工作日,受此影响,发电量增速有所回落,同比增长2.1%。
发电结构优化,清洁能源发电比重继续提高。一季度,水电、核电、风电、太阳能发电量占全部发电的22.9%,比重比去年同期提高0.8个百分点。其中,风电和太阳能发电分别增长33.8%和33.5%,增长强劲;核电增长11.6%,因近期无新增并网发电机组,增速较近年平均水平有所放缓;水电受来水影响,低速增长,同比增长2.6%。
推进金融业综合统计有利于防控金融风险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金融业综合统计工作的意见》近日正式印发。
金融业综合统计的总体目标是建立统一科学的金融业综合统计管理和运行机制,制定并完善标准和制度体系,建设并运行国家金融基础数据库,建成覆盖所有金融机构、金融基础设施和金融活动的金融业综合统计体系,实现大国金融数据治理,有效支持我国货币政策决策、宏观审慎管理和金融监管协调,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金融风险的底线,不断增强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的能力和水平。
《意见》主要针对“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金融风险底线”的迫切要求,重点开展以下工作:一是以金融机构资产管理产品统计为突破口,建立交叉性金融产品统计,有效统计监测跨行业、跨市场、跨部门的金融活动。二是建立系统重要性金融机构统计,全面掌握系统重要性金融机构对金融体系的影响程度,及时发现风险传导节点和重大风险隐患。三是建立金融控股公司等金融集团统计,支持内部关联交易的判断和外部风险传染的识别。四是编制金融业资产负债表,完善金融资金流量、存量统计,摸清金融业家底,强化宏观杠杆率监测基础。五是完善货币信贷统计,加强绿色金融、普惠金融等专项统计,合理评估金融对实体经济支持的力度和结构。六是建立并完善债券市场统计等金融基础设施统计,有效识别市场风险及其传染渠道。七是启动国家金融基础数据库建设,按急用先行原则,先建立金融业综合统计基础数据归集平台,用以初步实现对现有统计的数据归集和新建统计的数据采集。
加快推进金融业综合统计,对于支持金融“服务实体经济、防控金融风险、深化金融改革”具有重大意义。一是为有效监测金融服务实体经济成效、提高服务效率提供关键信息基础。二是满足前瞻性防范化解系统性金融风险、维护金融稳定对统计信息的迫切需要。三是支持全面深化金融体制改革、建立现代金融体系的重要举措。
未来应进一步扩大金融业综合统计的外延,全面加强对风险防控薄弱环节的统计监测,主要是建立地方金融管理部门监管的地方金融组织和互联网金融统计。同时,持续强化统计基础设施建设,完善金融业综合统计标准体系,完成基础统计标准与行业统计标准的对接;在总结金融业综合统计基础数据归集平台经验的基础上,以金融统计标准为先导,以信息安全为基石,综合运用现代信息和大数据技术,建设先进、完备的国家金融基础数据库。经过金融管理部门和数据报送机构的共同努力,基本建成运行机制顺畅、制度体系完善、基础设施健全、技术手段先进、政策支持效果显著的金融业综合统计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