静安区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二十一次会议
2018-4-27 9:55:28发布60次查看
4月25日上午,静安区第一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二十一次会议。区人大常委会主任李葳萍主持会议,副主任叶坚华、宋震、冯璐、段文龙、吴丽萍、杨志健、严俊瑛、曾晓颖及其他常委会组成人员出席会议。区委常委、副区长邓小冬,静安区人民法院院长孙培江、静安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杨恒进,静安区有关部门和单位负责人,各街道人大工委负责人,彭浦镇代表组召集人,部分区人大代表和静安区人大机关有关同志列席会议。5位市民代表旁听会议。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静安区人民法院关于执行工作情况的报告。会议认为,“撤二建一”以来,区人民法院坚持司法为民、公正司法的工作主线,执行工作取得明显进展,基本实现了有财产可供执行案件在法定期限内基本执行完毕,人民群众对执行工作的满意度显著提升,人民法院执行权威有效树立,司法公信力进一步增强。会议希望,区人民法院要切实贯彻落实中央、最高人民法院和市高院关于解决“执行难”问题的有关要求,继续做好“三个结合”:一是破解“执行难”与全面深化司法体制改革相结合。在深入推进司法体制改革的同时,继续抓好执行工作的推进落实,做到“两手抓、两手都要硬”。二是加大执行工作力度与建立工作长效机制相结合。总结梳理近几年执行工作中的好经验、好做法,以制度的形式固化下来,形成执行工作的长效机制,实现执行工作的常态化。三是加强自身建设与形成工作合力相结合。法院内部各部门以及相关行政机关、司法机关要加强合作,建立联动共享机制,形成工作合力,共同推进执行工作。同时要在“七五”普法宣传中,加大对于执行工作的宣传力度,提高公民的法治意识,形成全社会支持解决“执行难”的合力和共识。
会议经过审议、表决,通过了区政府、区人民法院、区人民检察院有关人事任免事项,并举行了宪法宣誓仪式。
上海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