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同意浦东新区康桥镇人民政府驻地迁移的批复
2018-4-26 0:00:00发布73次查看
沪府〔2018〕23号
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同意浦东新区康桥镇人民政府驻地迁移的批复
浦东新区人民政府:
浦府〔2018〕32号文收悉。经研究,市政府同意浦东新区康桥镇人民政府驻地从康桥东路800号迁移至秀浦路3999弄1号楼。康桥镇政府办公用房配备应严格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住房城乡建设部印发的《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建设标准》(发改投资〔2014〕2674号)执行。
上海市人民政府
2018年4月3日
上海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