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坍台!为了去掉饭费零头,将对方砍伤
俗话说:得饶人处且饶人,可偏偏有的人把原本小事情却酿成了大纠纷。2018年1月17日凌晨0时许,犯罪嫌疑人赵某在青浦区徐泾镇盈港东路一饭店内,在结账时想扣掉零头,不料因此与该店服务员发生口角。而2名被害人上前劝说时被赵某砍伤。
事情始于青萍之末:案发当天,犯罪嫌疑人赵某酒足饭饱后,在买单时,他说自己是常客,要求把952元的餐费中的52元零头抹掉,但店家很不情愿。
检察官介绍:“服务员一开始不同意,因为零头比较大。最后,因为给他面子就同意了。”
据赵某讲:他在离开饭店前上厕所时,听到门外的女服务员因抹掉零头的事儿骂了他一句话,赵某顿时暴怒起来。
于是,赵某就跟服务员闹,一定要让骂他的服务员出来道歉。饭店老板娘听到后,就上前来劝解。这时候,包括被害人在内的在场很多人,都对嫌疑人进行劝解。赵某对此表示不依不饶。
犯罪嫌疑人赵某说:“我把单买完都打算走了,在2楼上洗手间时,听见服务员骂我。你去饭店吃饭,人家骂你,你能接受吗?你叫她道个歉,是不是很合理。”
据嫌疑人赵某讲:当时他看到对方人很多,于是便到厨房拿了把菜刀,藏在自己的身后,用来防身。
“当犯罪嫌疑人和饭店老板娘和被害人,在饭店门口解决纠纷时,赵某认为自己吃了亏,因为他们肢体上有轻微接触。为了发泄自己逞强斗狠的不良情绪,赵某拿出菜刀,猛烈挥砍其中一名被害人。”
被害人刘某用左手抵挡致其手指多处受伤,经鉴定:构成轻微伤。在赵某追赶刘某的过程中,被害人顾某持棍前来帮忙。不料赵某连顾某也没放过,砍中顾某手臂和头部,经鉴定:构成轻伤。另一名被害人顾某见状,从饭店拿出一根木棍,对赵某进行劝阻。赵某又持刀追赶顾某。
被害人顾某不敌赵某挥刀乱砍,于是他赶紧躲进饭店。而赵某则追进饭店,继续拿刀砍向顾某。同时,嫌疑人赵某在追砍2名被害人时,无故将王某停放在饭店门口的金杯面包车引擎盖砍坏,经鉴定:价值532元。
根据我国刑法第293条规定:赵某的行为涉嫌寻衅滋事罪。犯罪嫌疑人赵某,32岁。甘肃来沪。据赵某交待:当晚,他的几个老乡到上海,于是就在该饭店招待他们,10来个朋友一共喝了4箱啤酒。
犯罪嫌疑人赵某:“我当时喝了点酒、有点冲动。他打了我一下,我就拿刀去砍他。”
检察官提醒:平时饮酒要适度、不应过量。以宽和之心为人处事,避免冲突的发生。
“不管因为什么原因,发生矛盾肯定是要和平解决。用持凶器的暴力方式来解决,肯定会对自己产生不良后果。第二、我们认为在嫌疑人的不当行为中,有典型的无故生非。赵某要求饭店方面对他的餐费进行减免,我们不能说这是无理要求,至少不是完全有正当依据。饭店对你减免也好、不减免也好,这是对方的一个自由,大家应该协商处理。”目前,犯罪嫌疑人赵某因寻衅滋事罪被提起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