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最高人民法院举行第四届全国审判业务专家颁证仪式,来自上海的朱丹荣获“全国审判业务专家”荣誉称号。
2017年,最高人民法院组织开展第四届全国审判业务专家评选。经申报推荐、资格审查、专业评审、评选委员会评议、公示等程序,最高人民法院决定,授予49名同志“全国审判业务专家”称号,上海市崇明区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朱丹荣列其中。此前,来自上海的邹碧华、黄祥青、吕国强、吴偕林、陈惠珍和丁文联曾获此殊荣。
朱丹长期从事知识产权审判工作,历任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民五庭庭长,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民三庭(知产庭)庭长,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2018年1月,任上海市崇明区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
他任一中院民五庭(知产庭)庭长期间,担任审判长审结的王群诉上海世博会法国馆侵害发明专利权纠纷案被最高法院评选为2010年中国法院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十大案件之首;指导审结的两起案件在《最高人民法院公报》上作为指导性案例刊登。
2011年1月起,任高院民三庭(知产庭)庭长期间,担任审判长审结的(芬兰)诺基亚公司诉上海华勤通讯技术有限公司侵害发明专利权纠纷案、(比利时)索尔维公司诉江苏扬农化工集团有限公司等侵害发明专利权及发明专利临时保护期使用费纠纷案等,在相关产业界产生重大积极影响。
朱丹还积极参与筹建上海知识产权法院,积极开展知识产权审判机制改革,推动上海法院建立知识产权案件跨区集中管辖机制,并不断完善知识产权民事、行政和刑事案件“三合一”审判机制。
积极推动成立“中国法院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国际交流(上海)基地”,该基地是目前全国唯一一家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国际交流基地,并依托该基地积极开展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国际交流活动。
2011年,北京大学发布的研究报告指出,上海法院软件著作权司法保护综合指数在全国十个大中城市中排名第一。
上海高院民三庭荣获“2012年世界知识产权组织版权金奖(中国)保护奖”,是当年全国法院唯一的获奖单位。
2015年1月朱丹担任浦东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以来,分管知产审判等工作,牵头挂牌成立自贸区知识产权法庭,集中审理涉自贸区知识产权案件;牵头挂牌成立“最高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审判庭自贸区知识产权司法保护调研联系点”,积极发挥浦东法院在涉自贸区知识产权司法保护中先行先试的领头雁作用,努力探索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
浦东法院受理、审结的一审知识产权案件约占全市法院受理、审结一审知识产权案件总数的40%。
他积极参与调研工作,独著《知识产权惩罚性赔偿制度研究》;牵头完成最高法院和上海高院多项重点调研课题,作为主要撰稿人之一完成2010年最高人民法院重点调研课题——网络著作权司法保护问题研究;近五年,撰写的多篇学术论文被《人民司法》《人民法院报》《中国知识产权》《专利法研究》《中国知识产权报》《东方法学》等刊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