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山区水务局积极对接市水务局优化审批流程、提高审批效率、规范审批流程,不断提升企业和社会的满意度和获得感。
(一)修订《核发〈排水许可证〉办事指南》。 根据《上海市水务局关于印发修订的〈核发《排水许可证》办事指南〉的通知》(沪水务〔2018〕190号)的要求,区水务局重新修订了《核发〈排水许可证〉办事指南》。
1.调整发证范围。核发《排水许可证》的发证范围由原来的由全覆盖缩小为:从事工业、建筑、餐饮、医疗、畜禽养殖、屠宰、有消毒排水的宾馆酒店服务、有化学实验排水的科研以及列车、轨道交通车辆、汽车的修理等活动,向城镇排水设施排放污水的企业事业单位、个体工商户。发证范围缩小后,不含餐饮的商务办公用房、居民小区,仅作为办公、仓储使用的厂房,不含餐饮的公交站、地铁站、公园、绿地等不再需要办理排水许可证。
2.优化审批流程。取消核发排水许可证的初审环节,将接管确认环节并入核发排水许可证的审批流程,施工期间的排水许可办理流程改为告知承诺。由原来的四个环节调整为一个环节,即项目竣工核发排水许可证(核发《排水许可证》)。
3.减少审批材料。申领《排水许可证》所需的材料由15份(初审+审批)缩减为6份。例如:排水户在确认雨污分流的同时,只需提供连接管段的影像资料,不再需要提供全厂区的cctv检测报告。
4.缩短审批办理时限。审批办理期限由原承诺的12个工作日(日排水量<1000立方米/日)、15个工作日(日排水量≥1000立方米/日)统一调整为10个工作日。
(二)规范行政审批评估评审费用。根据《关于进一步规范本市行政机关组织行政审批申请人付费行政审批评估评审事项的通知》(沪财预〔2015〕145号)及区审改办《关于开展行政审批评估评审收费改革措施落实情况专项检查的通知》要求,区水务局开展了行政审批评估评审的收费改革措施落实情况的自查。
(三)提供多途径申报方式。将“互联网+”思维与政务服务相结合,依托网上办事大厅,让企业可以在网上进行项目报件,待审批合格之后,给予企业回执。实现互联网数据替百姓跑腿,使政务服务更加便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