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悲痛老夫妻花65万代孕生子,拿到出生证时傻眼…又陷入痛苦中

2018-4-12 5:48:52发布79次查看
  2014年,一场车祸,
带走了袁武夫妇俩唯一的女儿。
为了弥补巨大的伤痛,
他们迫切地想再拥有一个孩子。
伤心之后,
想有个新生命来缓解伤痛。
这本来无无可厚非。
经过体检医生告诉夫妻俩:
袁武68岁,金梅50岁,自然受孕的几率极小。并且妻子金梅因身体原因,卵子无法受精形成胚胎。
其实夫妻俩也可以领养一个孩子,
但又担心孩子长大后得知自己的身世,
与他们产生隔阂。
在网上开始搜寻
各种不孕不育的治疗方法。
科学的办法还没找到,
一家叫“喜得尔”的公司
却主动找到了他们。
一开始就承诺他们
我们公司可以
给你们一个宝宝。
在网上搜寻了信息,
几次接触后才知道,
这家公司是代孕机构。
而“喜得尔”公司则是
从金梅留在网上的信息找到了她
……
对于代孕,夫妻俩心知肚明
这不合法
但是,想要孩子的愿望实在太过于迫切,夫妻俩一合计,便于2017年3月,袁武和金梅与“喜得尔”公司签订了一份助孕协议。
该协议约定:“喜得尔”公司采用袁武的精子,然后提供几名女子,由夫妻俩选择一人捐卵,再通过试管婴儿技术培育成胚胎,移植到代孕女子的子宫内。”
袁武和金梅需一次性向“喜得尔”公司支付65万元,之后就可以安心等待孩子出生。
孩子的出生医学证明上
父母将分别填上
袁武和金梅的名字
听起来是不是很美好!
等代孕女子足月分娩,
夫妻俩就能得到梦想中的孩子了。
露骨的现实
给了他们一个又一个打击。
1
必须挑选捐精者
去年4月,经过一系列检查,“喜得尔”公司称,
袁武的精子质量不行,无法培育成胚胎,但该公司可以提供几名捐精者供他们选择。
可是这样的话,
这个孩子真的不就是
爹也不是这个爹,
娘也不是这个娘了吗?!
(*φ皿φ*)
然鹅,经过一段时间的犹豫,这对盼孩子心切的夫妻,同意接受由别人提供精子和卵子,再通过代孕方法帮他们生一个孩子。
去年6月,“喜得尔”公司告诉他们,胚胎培育成功,已经移植到一名代孕女子的子宫内。等代孕女子足月分娩,夫妻俩就能得到梦想中的孩子了。
等待过程中,袁武和金梅十分关心代孕女子的情况,“喜得尔”公司偶尔也会给他们发来一些相关信息。虽然实际情况与他们当初的 期望差距很大,但事已至此,夫妻俩也只好降低期望,接受现实。
时间悄然飞逝,在焦急的等待中,到了今年3月7日,“喜得尔”公司通知袁武夫妇,称预计孩子将于当月底出生,请他们告知身份信息,以便代孕女子办理入院手续。此时,他们才知道,代孕女子一直生活在武汉。
3月20日,袁武和金梅飞到武汉,见到了代孕女子石某和陪同她的章某。金梅见石某年近40岁,外形普通,身材偏矮,有些不太满意。“喜得尔”公司解释称,她只是代孕妈妈,与孩子并无基因关联,不必在意。
这个时候,代孕母亲石某突然提出,希望尽快入院剖宫分娩,并向袁武夫妇索要1万元,说要用这笔钱办理孩子的出生医学证明。
但金梅认为,她和丈夫已经一次性付清了全部费用,不应该再出钱;而且,孩子尚未足月,提前剖宫分娩不合适。
虽然这次见面双方闹得不太愉快,金梅还是给石某包了几次红包,希望她保持好心情,让孩子顺利出生。
一番波折之后
终于…在3月22日
夫妻俩朝思暮想的孩子
终于出生了!
石某以金梅的身份信息入住光谷一家医院。次日,她接受剖宫手术,产下一名男婴。看着健康可爱的孩子。袁武和金梅都非常激动。他们朝思暮想的愿望,经历了许多波折后,总算实现了。
现实又恨恨地
“辣”了他们一记“耳光”
1
出生证明上母亲一栏里名字不是金梅的。
3月28日,石某办理出院手续,将孩子交给袁武和金梅。陪同石某的章某称,他会尽快办理孩子的出生医学证明。
4月4日,章某将孩子的出生证明交给袁武和金梅。夫妻俩一看,顿时傻了眼:在这份出生证明上,孩子的父亲是袁武,母亲却是代孕女子石某!
夫妻俩花了大量金钱和精力
求来的孩子
可能因出生证明上的信息不对
无法顺利落户!
袁武和金梅夫妇先后向
公安、卫计部门求助,
得到的答复是:
没有法律依据,
无法提供帮助!
眼下的局面,
让这对无助的夫妻
重新坠入痛苦的深渊…
协议中不是说好,
孩子的父母栏里
填袁武夫妇的名字吗?
对此
代办证明的章某称:
办理证明时,医院审核得比较严格,发现产妇石某的情况与登记的金梅信息明显不符,于是他们只好在母亲一栏填了石某的信息。
只要孩子的出生证明上父亲是袁武,以非婚生子女的身份,也可以上户口。
但是,费了这么大的代价和周折,却得到一个丈夫与别人的“私生子”,金梅觉得很不是滋味。
不过孩子着实可爱,夫妻俩都非常喜欢。为了感谢代孕女子石某,他们先后给了她数千元营养费。
现在他们最大的心愿,
是顺利为孩子上户口。
但是,又有问题发生了!!
孩子无法申报户口。
夫妻俩给老家打电话,向户政部门咨询新生儿落户政策。
户政部门却告知,
因当地政策限制,
非婚生孩子无法申报户口。
袁武和金梅顿时傻眼了:
如果孩子无法落户,
等他将来长大,
他们该如何向他解释这种窘境呢?
孩子成长的过程中,
因户口问题带来的一系列麻烦,
又将如何解决?
到如今
孩子在手却与当初的期望相去甚远,
袁武和金梅夫妇非常愤怒!
向警方报案,
希望对代孕机构予以打击!
民警了解情况后表示,卫生部出台的《人工辅助生殖技术管理办法》规定,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不得实施任何形式的代孕技术。但地下代孕是否违法,我国的法律并没有明确规定。
因此,公安部门对地下代孕行为,缺乏执法依据。
民警查证了代孕女子石某和陪护人章某的身份信息,建议袁武和金梅向江夏区卫计委反映。
于是,夫妻俩向江夏区卫计委工作人员讲述了自己的遭遇。
工作人员答复:
我国法律对如何干预和惩戒违规代孕行为,几乎是一片空白,只有卫生部《人工辅助生殖技术管理办法》禁止代孕行为,但没有明确由谁管理执法。
4
孩子以后会怎么办?
记者昨日从江夏警方获悉,出于对案件的重视,他们已经控制涉及违规代孕的三名嫌疑人,并提取了袁武、金梅和孩子的血样 。
警方的迅速行动,让袁武、金梅夫妇又生出更多担心:
孩子会被带走吗?
律师观点
张华认为,首先,袁武夫妇与“喜得尔”公司签订的助孕协议,因违背基本的伦理道德,从根本上是无效合同。袁武夫妇可起诉代孕公司,要求退还65万元服务费。
其次,袁武夫妇与代孕女子石某通过提供虚假文件证明,办理孩子的出生医学证明,也属违法行为, 不仅不能为孩子正常申报户口,还可能承担法律后果。
基于目前的情况,可能只适合通过诉讼来确定孩子的抚养权。但由于袁武和金梅夫妇与孩子没有任何生理和法律关系,他们取得抚养权的概率也很小。
武汉大学城市安全与社会管理研究中心副主任尚重生则对这个时间发表了自己的见解:
社会学家观点
武汉大学城市安全与社会管理研究中心副主任尚重生,则从社会伦理层面进行了评析。尚重生说,这起案例中,产生了一个特殊的后果——孩子。不管他是怎么来的,他的生命权和社会权利都应该受到尊重。孩子的到来已经成为生物学上的事实,政府的各个职能部门,就有义务让他在社会学意义上正常化。 从目前的情况来看,袁武夫妇是孩子最有利的抚养、监护人选,是他们的意愿让孩子出生,虽然手段违规,但社会危害有别于其他违规后果。
尚重生认为,代孕机构开展地下代孕业务,是打擦边球钻法律的空子。在法无禁止的前提下,对袁武和金梅夫妇的朴素诉求保持宽容,并不损害法律的严肃性。
不管怎么样,尚在襁褓之中的孩子是无辜的。
这个孩子是因为父母的期盼才来到人世,
希望当地政府可以给这个可爱的孩子一个合法的身份,让他可以愉快成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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