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浦档案馆展出 民国时期的婚书和婚姻祝词
2018-4-10 14:56:39发布73次查看
婚书,是旧时结婚的文约。中国的民间婚书早年间为手写,多用红纸墨书。1912年以后,婚书多改用油墨印刷,婚书的质地除了宣纸以外,还有硬本、绢面、毛边纸等,有的还涂有金粉,绘制的纹饰包括龙凤呈祥、鸳鸯戏水、牡丹吐蕊等吉祥图案。
在杨浦区档案馆里,珍藏着民国时期的订婚婚书与结婚婚书,其中一份是民国三十六年(1947年)的订婚婚书,在龙凤祥云和花团锦簇的图饰中间,正上是“鸾凤和鸣”四字,主要内容包括订婚当事人的姓名、籍贯、年龄、生辰,订婚仪式的时间和地点,以及希望新人幸福美满的吉祥祝辞,还有订婚人、证明人、介绍人的姓名和印章。
“从兹缔结良缘,订成佳偶,赤绳早系,白首永偕,花好月圆,欣燕尔之,将咏海枯石烂,指鸳侣而先盟,谨订此约。”与现在的结婚证书相比,带有唯美祝词的民国时期婚书显得更加优美华丽、典雅浪漫,寄托着人们对新人的美好祝愿和期待,也是新人们对彼此的庄重承诺与誓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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