野生青蛙不能买 捕杀售卖都违法
2018-4-9 15:06:00发布63次查看
绿化市容热线闵行平台接到市民反映:田林路1410弄(近龙茗路)农贸市场有人贩卖青蛙,希望管理部门尽快查处取缔。
接报后,闵行平台立即出动,经现场核实,反映情况属实。市场内有一家水产摊位正在贩卖青蛙,用一个绿色网兜装着放在盆子里,现杀现卖。执法人员当场没收活体青蛙5斤,并对摊主进行了《野生动物保护法》的宣传教育。
随着天气转热,市场上贩卖青蛙的现象又逐渐抬头。执法人员提醒消费者青蛙是消灭农田害虫的能手,为国家三级保护动物,一些特殊的种类如“虎纹蛙”属于国家二级保护动物,是国家明文禁止捕杀的。另外青蛙体内还有多种寄生虫和病毒,即使经过烹煮也不能完全消除。希望消费者做到“不捕、不杀、不售、不买、不食”。
上海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