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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提取公积金支付房租 10月1日起需先网签备案

2018-4-5 9:58:00发布83次查看

根据市公积金管理中心昨天发布的信息:自10月1日(含)起,职工经住房租赁公共服务平台办理网签备案,方可提取公积金支付房租,每户家庭(含单身家庭)月提取金额不超过当月实际房租支出,最高月提取限额为3000元。
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近日发布《关于本市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通过住房租赁公共服务平台核验租赁信息的通知》(简称《通知》),支持具有真实租赁行为的承租人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通知》将于7月1日起与《上海市住房租赁合同网签备案试行办法》同步实施。
《通知》明确,为保持提取政策的延续性,7月1日(含)至10月1日(不含)为政策过渡期,这期间,经住房租赁公共服务平台办理网签备案的职工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的,每户家庭(含单身家庭)月提取金额不超过当月实际房租支出,最高月提取限额提高至3000元;未经租赁平台办理网签备案的,每户家庭(含单身家庭)月提取金额不超过当月实际房租支出,最高月提取限额仍为2000元。在《通知》施行前已办理的、正处于委托期内的租赁提取业务继续适用原规定,申请人在委托期内仍可按季提取住房公积金。此外,根据《通知》,办理租赁合同网签备案的职工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的,均通过住房租赁公共服务平台在线办理提取申请手续,市公积金管理中心将通过与住房租赁公共服务平台数据共享,实现信息采集、比对和核验,免去职工重复填写相关材料或至网点排队等候的烦恼。
下一步,市公积金管理中心将根据《通知》要求制定操作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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