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山区司法局领导赴三号线宝杨路站开展大调研工作
2018-3-30 10:41:00发布64次查看
为全面落实“七五”普法规划,进一步深化“法律进公共空间”活动,3月28日下午宝山区司法局何蔚副局长、法宣科叶永飞科长、友谊路司法所王强所长等一行共同赴上海地铁第三运营有限公司宝杨路站开展调研活动。上海地铁第三运营有限公司公司综合办陆剑薇主任、3号线三支部金慧书记、宝杨路站邢丛笑站长热情接待何局一行。
综合办陆剑薇主任对何局的到来表示热烈欢迎,并提出申通地铁公司大力支持下属站点与地方部门开展共建工作,通过相互协作提升地铁的服务水平。同时也希望引进优秀的法治公益广告宣传,丰富地铁站宣传内容。随后,由宝杨路站邢丛笑站长带领一行人边走边介绍宝杨路站基本情况。何蔚副局长对地铁公司主动要求履行社会责任的行为表示肯定,并谈到:区司法局向来对法治宣传工作高度重视,希望能够联合各类社会主体共同普法,既然双方都有需求和意愿,区局也愿意促成友谊路司法所与宝杨路站的合作共建,共同实现创新、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宝杨路站作为离吴淞口“邮轮港”最近的一座车站,每天有大量乘客在此经过,对于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具有影响大、传播广的效应,对于提高流动人口群体遵守法律、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意识和能力具有重要意义。希望友谊路司法所要靠前一步,创新宣传方式方法,主动对接需求,在宣传载体和质量方面下功夫。随后王强所长介绍了友谊路司法所的基本情况,探讨了与宝杨路站开展共建的合作基础,承诺积极推进法治宣传进地铁的工作,并将在合作过程中充分征求区司法局与地铁公司的意见,做到既达成法治宣传目的,又符合地铁站点的实际需求。叶永飞科长表示法宣科会在内容和形式上进行把关,确保普法效果。
最后,双方约定将进一步详谈共建事宜,签署共建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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