浦东北蔡德锦苑探索群租整治新方法
2018-3-29 9:17:22发布62次查看
两室一厅的房子被分隔成了4室,每室的门上还标上了房号。其中,“404”室是用整片泡沫隔板将客厅与过道拦开而来,卫生间搬到了阳台上。这是北蔡镇陈桥居民区德锦苑某户房屋在整治前的样子。通过居委指导和自治管理,德锦苑正在逐步整治小区内的群租现象,日前,首批20户群租房整治顺利完成,其中包括这套两室一厅的房子。
德锦苑是一个动迁小区,2016年3月11日起开始入户,总户数990户。小区业主手中闲置房较多,大多用来出租。据统计,除业主自行出租的房屋,小区内通过代理经租公司租赁出去的房子就有200多套。代理经租公司为了追求更多利润,对房屋结构进行改动,隔出更多“小间”用于出租,小区内群租房日益增多。
时任陈桥居委党支部书记的顾红英介绍,小区200多套用于出租的房屋中,由5家代理经租公司承租经营,经过调查,发现有120套属于群租性质。“虽然一开始由多部门联合执法进行了整治,但常常处置完马上回潮。”顾红英说,后来,在镇综治办的协助下,居委采取每月处置5至10户的办法。但这么一来,问题又出现了,因为处置的房屋往往由同一家代理经租公司经营,处置无法全面兼顾。
为了让群租整治更具有效果,也更体现公平公正,陈桥居委要求各代理经租公司上报各自承租的房屋,同时对这些信息核实后进行公示。
在陈桥居委会办公室的过道里,记者看到,大幅的“经租房公示栏”张贴在墙上,门牌号、承租人、所属经租公司、出租方式、整治日期、复查日期等信息一应俱全。“前后用了一个月左右收集信息,这样做的目的,就是让大家互相监督,杜绝蒙混过关、隐瞒漏报的现象。”顾红英说。
同时,由德锦苑全体租赁方自行选举产生了一个自治团体——德锦苑租赁房屋经营者自治管理小组,并制定了自治管理工作的实施办法,重点强调对租赁房的长效管理,就是以二房东(代理经租公司)自主管理为主,接受居民监督。
自治管理小组负责排摸小区租赁房、登记新增租赁房的基本信息、规范张贴租房广告等工作。居委会还专门开辟了一间“房屋租赁管理办公室”,以一周为周期,自治管理小组的7名成员每天派出一人,同时辅以一名经营者成员,两人为一组,轮流值班。居委会、镇综治办等单位和部门则作为自治管理小组的指导和监督单位。
每月20日,是自治管理小组召开工作会议的日子。其中的一项重要内容就是用抽签的方式决定需要整治的20套房屋,由经营者自己完成整改。
3月20日的会议记录显示,3月份整改的20套房屋经查全部整改合格,在“经租房公示栏”上,这些房屋被打上了“检查合格”的标记,同时,整改结果在小区宣传栏进行公示。当天的会议还抽取了20户需要在4月进行整改的房屋。按照计划,120套群租房今年11月份可全部整改完毕。
为了杜绝群租回潮,小区还以居民楼组长作为专职群租房整治巡视员,定期对居民楼的租赁房进行检查。“现在有了全方位的保障,不仅制度上完善了,人员上也做好了安排。如果再次违章,根据先前达成的共识,居委将协助城管来执法。”顾红英说。
顾红英还透露,居委计划设立专门的宣传栏用于张贴小区内的租房信息,张贴工作也由自治管理小组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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