静安区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三十三次主任会议
2018-3-27 9:21:01发布71次查看
3月21日上午,静安区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三十三次主任会议。静安区人大常委会主任李葳萍主持会议,副主任叶坚华、冯璐、段文龙、吴丽萍、杨志健、江天熙、严俊瑛、曾晓颖出席会议。
会议听取了静安区人大内司委关于静安区政府对公安执法规范化建设情况的审议意见落实情况的评价意见。会议认为,静安区政府高度重视区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提出的审议意见,采取和推进落实了一系列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的措施,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希望静安区政府要继续以党的十九大精神、习近平依法治国理论为纲领,以市委市政府法治上海建设的要求为准绳,牢固树立把静安建设成中心城区新标杆的目标,抓紧、抓好进一步加强执法规范化各项具体工作的推进落实,不断提升执法质量和水平,为静安的安全、稳定、和谐提供坚实有力的保障。
会议听取了静安区人大常委会城建环保工委关于对区政府关于静安区贯彻实施《上海市环境保护条例》情况审议意见落实情况的评价意见。会议认为,静安区政府根据静安区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提出的审议意见,制定了具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的工作方案,部分措施已得到落实。建议静安区政府继续按照《上海市环境保护条例》的有关规定,结合环保督察要求,在推动区域污染企业搬迁,推进河道水质达标,配合重点行业企业用地土壤污染详查等方面加大执法力度,进一步充实基层一线力量,健全街镇环保管理体制,进一步改善区域生态环境质量。
会议讨论通过了《静安区人大常委会关于开展“十三五”规划实施情况中期评估监督的工作方案》。会议要求,开展“十三五”规划实施情况中期评估监督要与各专工委开展监督工作相结合,与做好区委委托人大党组开展的“构建优质均衡的公共服务和公共配套体系”专题调研相结合,与扩大代表参与常委会监督项目相结合,与大调研活动相结合,加强与各街道人大工委和镇人大的上下联动,按照《监督工作方案》认真组织开展有关工作,为常委会听取和审议区政府关于“十三五”规划实施情况的中期评估报告做好准备。
会议听取了代表工作室关于静安区一届人大五次会议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情况分析的汇报,要求静安区人大有关部门要加强与静安区政府督查部门的工作联系,加强与代表的联系沟通,全面及时掌握办理进度,就跟踪督办中了解到的问题情况,督促承办部门规范办理。静安区人大各专委、工委要把代表建议反映比较集中的热点难点问题与年度重点工作相结合,共同做好代表建议的跟踪督办工作。
会议还讨论通过了各街道人大工委2018年工作计划,并要求各街道人大工委要按照计划认真组织开展工作,加强与静安区人大各专委、工委的工作联动,加强工作探索,为进一步总结和规范街道人大工委工作提供有益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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