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4日下午,副区长谈琳在研究制定关于积极引导社会组织发展依法加强社会组织管理的实施意见及配套相关办法专题研讨会上要求:一要有新作为。提高站位,强化认识,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鼓励多元参与,建成覆盖广泛、载体多样、扶持有力的社会组织服务支持体系,引领社会组织发挥新作用,并防范社会组织发展过程中的安全问题。二要有新效能。加强顶层设计,条线联手、条块协作,找准痛点,通过制定操作性强的政策,推动社会组织规范化发展,基本形成结构合理、功能完善、竞争有序、诚信自律、充满活力的社会组织发展格局。三要有新合力。结合“放管服”改革,加强对社会组织承接项目的事中事后监管,突出发挥社会组织的社会效能,建成社会组织自律自治有方、法律监管有力、政府监管有效、社会公众监督有序的社会组织综合监管体系,形成社会组织管理服务新合力。 (区府办消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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