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加强项目联动。依托旧住房综合改造工作平台,相关部门在协同完成规定综合改造项目的基础上,同步推进消防设施、管线、积水点、道路绿化等改造内容,降低成本,减少扰民。二是提升物业管理。修订和完善《业主规约》《维修资金专项管理规约》,充分把握旧住房综合改造契机,使小区物业管理规范化水平得到同步提升,巩固综合改造成果。三是推进风貌保护。深入研究历史风貌保护区域旧住房“拆、改、留”实施方案,积极开展保护性修缮和改造,提高居住质量,完善使用功能,使民生工程与历史风貌的修缮保护、开发利用相融合。 (区府办消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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