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3月15日,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松江消费者们,为更好维护消费者的权益,提供更便捷的维权服务。今天,松江区消费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正式揭牌成立!
松江区消费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
办公地址:松江区乐都西路825弄182号
联系电话:57715510
(工作日:上午8:30-11:00 ;下午13:00-16:30)
该委员会由区综治办、区司法局、区市场监管局和区消保委共同组建,成立后将全面拓宽消费维权平台,为消费者提供一门式、便利化的维权服务。
区市场监管局消保科负责人马樱英说,目前,我区化解消费纠纷的主要途径包括消费自行与商家交涉、向行政部门投诉、向消保委投诉或者向法院起诉等。区消费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成立后,将人民调解工作机制纳入到消费纠纷调解工作中,实现行政调解与人民调解相互衔接、互通互补的消费纠纷调解联动机制;同时加大了消费领域法律法规宣传和消费纠纷的调解力度,将效缓解行政部门承办单位的调解压力。
经调解委员会调解达成协议后,双方当事人认为有必要的,可以自调解协议生效之日起30日内共同向人民法院申请司法确认,依法确认调解协议的效力。经司法确认,并由人民法院作出民事裁定书的案件,和人民法院诉讼审判作出的判决书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人民法院依法作出确认裁定后,一方当事人拒绝履行或者未全部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作出确认裁定的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运用‘人民调解’程序达成的调解协议具有法律效力更高、约束力更强的特点,使消费者从行政调解到人民调解再到司法调解的渠道更畅通,权益保护力度进一步加大。”马樱英说。
延伸阅读:国际消费者权益日
让小松一本正经地跟大家聊聊“消费者权益日”吧~
国际消费者权益日
节日时间:3月15日
确立机构:国际消费者联盟组织
节日意义:宣传维护消费者权益
主要内容:
1.向消费者提供信息,提高消费者维护自身权益的意识和能力。
2.处理消费者投诉,帮助消费者挽回损失。
3.搜集消费者的意见并向企业反馈。
4.大造舆论,宣传消费者的权利,形成舆论压力,以改善消费者的地位。
5.参与国家或政府有关消费者法律和政策的制定,并要求政府建立消费者行政体系,处理消费者问题。
6.成立消费者团体,确立消费者主权。
7.加强消费者国际团体及合作。
在日常生活中,我们或多或少都会遇到假冒伪劣产品,比如像是这样的:
这样的
或是这样的
乍一看没毛病,一细看真是不得了啊!
或许许多假冒伪劣产品我们一时不能分辨出来,但以防发生大的意外,建议大家还是通过正当渠道购买正品。
不要因为想省钱而购买盗版产品,发生意外的话肯定得不偿失!
当然,对于一些产品的弊端,我们可以通过合法渠道给商家适当的建议哦~
该如何维权?
敲黑板啦!
小松在这里给大家列举出维护消费者权益的几种方式,请收下!
一、明白自己的权利。
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产品质量法》、《民法通则》等法律规定,消费者在购买商品或接受服务时,主要享有以下权利:安全权、知情权、自主选择权、公平交易权、求偿权、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权、获得知识权、人格尊严权和监督举报权。
二、不忘索要发票。
发票不仅是购物的凭证,更是消费者维权的基本证据。因此,消费者在购物时千万不要忘记索要发票并予以妥善保管。除此之外,还有保修卡、信誉卡、产品使用说明书、产品合格证、警示标志等凭据,都要保管好,以备急用。
三、牢记维权时限。
根据国家《部分商品维修更换退货责任规定》,国家对部分商品维修更换退货时间做了如下规定:
(1)“7日”规定。产品自售出之时起7日内发生性能故障,可以选择退货、换货或修理;
(2)“15日”规定。产品自售出之日起15日内发生性能故障,消费者可以选择换货或修理;
(3)“三包有效期”规定。三包有效期自开具发票之日起计算。在国家公布的第一批实施三包的18种商品,如彩电、冰箱、自行车、空调、手表等的三包有效期,整机分别为半年至1年,主要部件为1至3年。三包有效期应扣除因修理占用的时间,换货后的三包有效期自换发之日起重新计算。
(4)“30日”和“5年”的规定。修理者应保证修理后的产品能正常使用30日以上。生产者应保证在产品停产后5年内继续提供符合技术要求的零配件。
四、运用维权渠道。《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34条明确规定,消费者和经营者发生消费者权益争议的可以通过五种途径解决:
1.与经营者协商和解;
2.请求消费者协会调解;
3.向有关行政部门申诉;
4.根据与经营者达成的仲裁协议提请仲裁机构仲裁;
5.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尽管维权需要多方协助完成,但只要我们肯迈出第一步,拒绝纵容,那么损害消费者权益的行为将会越来越少!
3·15我们携手维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