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松江:消保委为市民购车维权“支招”

2018-3-16 15:30:23发布66次查看

据松江区消息:3月15日,市工商局公布了10件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典型案例。松江区市场监管局办理的关于我区一家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侵害消费者权益案列入十大典型案例。
  该4s店在违背消费者意愿的情况下,要求消费者接受其统一提供的“12项收费服务项目”并支付一定数额的服务费,该行为构成了“强迫消费者接受服务”的违法行为。区市场监管局依法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并罚款9万元。
  近年来,汽车消费类投诉一直出现在消费投诉热点榜单上。据松江区消保委统计,投诉问题主要集中在经营者不兑现对消费者的售前承诺、未能按时交车、售后维修服务欠佳、未经消费者确认以非原厂配件代替原厂配件等方面。
  市民董先生去年年底花25万元购买了一辆家用汽车,因商家开的发票日期是今年年初,导致消费者不能享受厂商当初的保养政策(厂商规定的是当年购买的送4次保养,后一年只送1次),与商家联系后得不到有效解决。董先生遂投诉至区消保委。经调解,双方协商一致,经营者同意消费者享受4次保养服务。
  此外,不少汽车维修店在进行车辆维修时也存在猫腻。市民沈小姐因车辆故障,送至维修商家进行维修处理。提车时,沈小姐却发现车辆左侧大灯、车前翼子板、前保险杠支架、散热框架更换的都不是原厂配件,与当初商家的承诺不相符。沈小姐与商家负责人多次交涉均无果,遂投诉至区消保委,经过多次协商,最终问题得以妥善解决。
  松江区消保委提醒消费者,汽车消费涉及资金额较大,购买和维修时要谨慎,以免被无良商家钻了空子,造成经济损失。消费者购买时可以先在网上多查看、比较。办理分期时要慎重,综合考虑全部价款,避免盲目做决定。要谨慎签订购车合同。购车合同上的条款一定要齐全,应当明确约定汽车的品牌、发动机号码、车架号码等,列明车辆交易的总价款、付款方式及期限,车辆的交付方式和期限,售后服务条款和违约责任等。提车时也要做一个有心人,记得要仔细检查车辆外观、内饰、灯光和机械部分,并确认购车发票、车辆合格证、三包服务卡、车辆使用说明书等重要文件是否齐全,仔细检查发动机号、车架号、合格证及出厂日期,以备后续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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