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4日上午,区五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十三次会议。区人大常委会主任唐海东,副主任任向阳、沈谦、徐卫兴、钱秋萍等出席,区长陈宇剑,区法院院长曹洁、区检察院检察长倪峰等列席。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上海市松江区人大常委会2018年度工作要点》。据悉,2018年,区人大常委会将紧扣区委“一个目标、三大举措”,围绕六个方面的工作重点,继续加强监督工作、人事任免和代表工作以及自身建设。此外,区人大常委会将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市委关于健全人大讨论决定重大事项制度、各级政府重大决策出台前向本级人大报告的有关文件要求,依法开展讨论决定重大事项、区政府重大决策出台前向人大报告工作,促进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建设,推进松江民主法治化建设。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上海市松江区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议案的规定,审议决定接受王超同志辞去区人民政府副区长职务,以及其他有关人事任免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