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汇警方破获沪上首例非法经营新型卷烟案
2018-3-5 11:54:07发布60次查看
近日,徐汇警方在市烟草专卖局、上海市公安局经侦总队等部门的指导下,成功破获一起非法经营新型卷烟案,8名犯罪嫌疑人因涉嫌非法经营罪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2018年初,徐汇警方在梳理涉烟案件线索时,发现市面上出现大量品牌新型卷烟,此烟又称“烟弹”。不少“微商”通过网络从事该产品的买卖,蔓延速度很快。其中,一名“微商”苟某引起了警方的注意。经查,不少市面上的“烟弹”都是从此人处批发。1月9日,徐汇公安分局对此案以非法经营罪立案侦查。该案件系全市首例新类型涉烟犯罪。
经过全面侦察和数据比对,徐汇警方掌握了该销售团伙的成员构成情况和活动轨迹。1月18日凌晨,徐汇警方与市局经侦总队和相关部门协同作战,出动70余名执法人员分赴浦东、宝山、义乌等地开展行动,集中查处经营、存储“烟弹”的窝点。经查,该犯罪团伙在核心成员苟某、徐某指挥下,自2017年起赴日本、韩国、俄罗斯等国以每条270元至340元的价格采购“烟弹”,再以每条加价10元至30元的价格贩卖,购买者遍及全国。二级销售网络延伸至上海、浙江、江苏等地。至案发,销售额已逾千万。警方会同市烟草稽查部门查扣、控制涉案电子“烟弹”6000余条,各窝点的犯罪嫌疑人尽数落网。
记者从苟某处了解到,其从2017年初接触“烟弹”生意。最初是帮他人赴海外代购,后来发现此类产品有市场需求,利润颇丰,于是找来自己女友徐某和亲戚朋友在电商平台开设网店进行销售。团伙中,苟某负责联系上家和下家,拓展销售网络。其女友徐某负责网上开店铺货、客服和发货工作。徐某还找来了自己的弟弟和妹妹帮忙打包发货,有时苟某也会带着徐某的弟弟前往海外将烟弹“人肉”背回,由徐某上架销售。2017年中旬,“烟弹”在电商平台全面禁止,苟某等人也转型成“微商”,继续暗中经营。此后,徐某的妹妹从上海回到老家浙江义乌拉上朋友从苟某处批发“烟弹”也做起了“微商”。苟某的“生意”越做越大,在上海、江苏、浙江等地成功发展了多个二级销售网络。直至被警方查处,多名犯罪嫌疑人仍不知道自己的行为已触犯了国家法律。目前8名犯罪嫌疑人因涉嫌非法经营罪被徐汇警方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警方提醒:我国实行烟草专卖专营政策,企业和个人从事烟草批发零售必须申领烟草专卖许可证。电子“烟弹”本质上仍是烟草制品,切勿为了眼前的利益将法律法规抛诸脑后,私自销售,以身试法。像苟某等人那样在网上销售“烟弹”属于犯罪行为。
上海新闻